夯实绿色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近年来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与成效
大连市地处我国辽东半岛最南端,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生态禀赋,先后荣获首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美丽山水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获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作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有力抓手,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稳步向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城市生态宜居品质和综合竞争力持续巩固提升。
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我市获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任务110项,力争建成制度完备、经济社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大连模式”。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构建符合地区实际、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加快推进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着力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领域探索创新出一批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出台实施《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39种追责情形,给“关键少数”划红线、敲警钟;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让生态责任落实成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必考题。
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基础。坚持法治引领,修订实施《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初步构建多领域、多层次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为生态立市、生态惠民提供了有力保障。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压实属地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四方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把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印发实施《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责任分工方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升级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机构和运行机制,提升高位推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企业责任体系,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信用评价,推行信用承诺机制,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
二、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市工作突出位置,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密集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20余个政策文件,累计取缔燃煤小锅炉2015台,383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近7万台。全市裸露地面较2016年净减少3.2万公顷,累计下降84%。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0.7%,创下2013年新监测标准实施以来最好水平。深化碧水攻坚战。把重点流域海域治理作为治水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河一策”,保护河流自然生态,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达标率100%,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迈进全国前10%城市行列。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开展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7个涉农区市县已全部完成耕地质量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完成率均为100%。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加大黄、渤海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99.1%,为面积法统计以来最高值,为海洋中心城市和美丽海湾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8年以来,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行政村52个,超额完成任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生态保护修复成果丰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6平方米,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一级标准。林木绿化率稳定在50%,森林覆盖率达到41.5%。消除黑臭水体11.37公里,将黑臭河修复改造成为水清岸绿的城市景观。
三、因地制宜全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展质量、效益和动力持续增强。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及配套政策,推进实施《关于加快绿色发展提升环境品质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将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产业布局,绿色产业比重持续提升,“十三五”三产占GDP比重由50.8%提高到53.6%。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成效。2017至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连续三年保持高速增长,2020年在疫情冲击下仍增长3.8%,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个和2个百分点,连续两次被国务院评为“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的地方”。石化产业实现产业链价值链双向突破,规模居全球前列;以大型船舶、机车等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加快向高端化迈进;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4%。绿色制造企业不断增加,39家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能源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0%以上,超额完成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了22.6%,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由5.5%提高到10%,清洁取暖比例超过92%。核电等新能源发电量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的比重达到60%。申报国家首批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氢能产业链条正在逐渐形成。绿色生态经济比重不断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生产总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比重已达85%以上,对农民收入贡献份额达到90%以上。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2处,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1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实施多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成为全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列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节能降碳稳步推进。编制完成《“碳达峰”行动方案》初稿,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加强存量治理、严控增量等方面从严落实达峰措施,全面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8%,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应用分别达到80%、100%。公共机构领域,成功创建3批次、9个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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