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集思广益谋发展 凝心聚力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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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9年01月14日

几年来,在锦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提高,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土壤环境保护全面展开,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锦州市作为老工业基地,环境保护历史欠账较多,再加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等叠加因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生态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在当前经济发展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更加明显,一些单位和个人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部分企业污染治理决心和行动还不坚决,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仍有很大的局限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在环保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滞后于经济发展。二是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仍需要较长时间。目前,煤炭仍是我市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推进缓慢,绿色能源消费机制尚未建立。三是环境资源承载压力不断加大。随着城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对土地、水等环境资源的需求日益加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越来越小。四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重道远。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仍未完工,污水处理设施未能发挥有效作用,河流水质不能实现稳定达标。五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仍需继续努力。目前,我市拆除10吨以下燃煤锅炉956台,但仍保有燃煤锅炉近300余台,且大多分布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六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短板。环境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垃圾处理、畜禽污染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福祉,是最普惠的公共产品,为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构建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应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工作。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锦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结合“三城联创、三河共治、三山共建、两环一带和智慧城市建设”,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二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燃煤污染综合治理、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扬尘污染专项治理”三大攻坚行动为引领,进一步深化燃煤污染治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利用率达到86%以上。围绕“水十条”和《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各项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制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布点方案,开展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三是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力打造绿色园区、生态园区。四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环保管理机构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2.8%,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8微克/立方米; 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7.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33.3%,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中小治理和风险管控项目顺利实施,做好较大、重大治理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六是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锦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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