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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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综合处审核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5月27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对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普查办全体成员、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普查技术支撑单位和沈阳、抚顺、朝阳等市代表参加了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省普查办主任陶宝库、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崔海兰参加会议。

国家验收组听取了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阅了省级污染源普查自评估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和其他档案资料,对普查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核实,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国家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普查工作,认为我省在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等各阶段和组织管理、技术保障、宣传培训、档案整理等各环节均高质量完成国家任务,工作扎实,亮点突出。对于下步工作,国家收组建议我省进一步完善相关文字成果,提炼我省普查工作特色和亮点,做好普查成果应用,最大程度发挥污染源普查作用。

最后,陶宝库副厅长代表省普查办作表态发言,对国家验收组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逐项落实。同时,以本次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抓实普查收尾工作,推动普查成果转化,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做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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