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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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辽宁省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省级验收工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根据普查工作安排,2020年为普查验收收官阶段。截至4月24日,辽宁省按照国家普查时点要求,顺利完成全部省级验收工作。

4月3日起,由省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带队,省普查办会同省档案局组成验收组,率先对抚顺市开展验收工作。4月中旬,又从已完成验收的地市抽调专家,组成两个验收组,加快推进验收工作。截止到4月24日,顺利完成对全省14个市的验收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要求,本次验收分为工作验收和档案验收两部分,分别按照70%和30%的权重,对各市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情况进行考量。验收以现场审核档案资料、抽查污染源普查对象“一企一档”审核数据为主,配合现场询问、走访工作场所等内容,从普查工作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工作亮点等环节,以及普查档案组织管理、完整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等不同方面,对验收地市进行全方位评估。

验收期间,省验收组和各市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积极配合各地防疫要求、保证工作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程序从简、直奔主题,但标准不降、内容不少、要求不松,严格按照国家普查办验收技术要求开展评估检查。

本次验收,既是对各地普查机构三年普查工作的全面大考,也是国家验收前的一次全面“体检”。接下来,验收组将结合实际情况,对按照普查工作和档案管理验收评分表对各市工作成果进行最终评估,为下阶段迎接国家验收和开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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