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客观地评估《辽宁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并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落地,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拟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辽宁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拟对本事项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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