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导和推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布局和建设,不断提升和完善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我厅制定了《辽宁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5年)》,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于3月24日17:00前将反馈修改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4-62788687
邮 箱:gyc.ssthjt@ln.gov.cn
附件:辽宁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5年)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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