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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厅长信箱 > 历史投诉回复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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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表时间: 2026-09-02
关于请求核查黄致建在鸽子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区域开展活动及生态环境监管情况的反映
内容:
关于请求核查黄致建在鸽子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区域开展活动及生态环境监管情况的反映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信箱: 本人反映大连金普新区鸽子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区域存在与黄致建及相关经营活动有关的场地和活动。本人现场发现该区域设置“大连金普新区阳光基地”“大连金普新区社区矫正就业基地”“警犬管理大队野外训练基地”等标牌,并存在经营、训练及人员活动。现请求依法核查: 一、核查上述场地具体位置及与鸽子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空间关系,明确保护区等级及相应管控要求; 二、核查黄致建及相关经营主体在该区域开展经营、建设、训练等活动的环境影响及合规情况; 三、核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2021年以来对上述区域开展巡查、检查、核查、问题处置及整改复查形成的监管记录; 四、对发现属于生态环境职责范围的问题,请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请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并依法反馈办理情况。 本人可提供现场照片、视频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材料,请依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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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表时间: 2026-09-02
关于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发酵无害化及还田利用项目环评类别的咨询
内容:
尊敬的挺领导: 拟在辽宁省鞍山市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暂存、密闭转运、好氧发酵无害化处理、液体厌氧发酵后还田/林地荒地消纳项目。收运对象为行政村散户猪牛羊鸡粪污,不接收城镇公厕及污水厂粪便,不造粒销售商品有机肥。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不属于“四十八、公共设施管理业—107粪便处置工程”(该条对应城镇市政粪便,行业代码N7820); 非单一养殖场自建配套,系对外收运多村散户粪污并集中发酵处置。 恳请明确:该项目应对应名录中哪项类别?是否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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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6-08-26
环境在线监测运维
内容:
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机构,参加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举办的在线监控运维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这个机构的证书在咱们省内是否有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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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表时间: 2026-08-21
生物质锅炉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咨询
内容:
1.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820-2017)表1注4:“生物质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参照以油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均不对汞及其化合物进行管控。 2.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项目中有汞及其化合物。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环办环评〔2020〕33号(1)),废气中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且,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汞及其化合物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需要进行专项评价。 4.提问:请问在500m范围有保护目标的情况下,汞及其化合物是否需要做为生物质锅炉的特征污染物列出,进行大气专项评价?在日常监测过程中,是否需要将汞及其化合物做为监测因子进行管控?汞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需要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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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6-08-20
反映丹东市民政局违反法律在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建公墓
内容:
丹东市民政局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和《殡葬管理条例》审批建设佛爷岭墓园,铁甲水库是东港市几十万民众的水缸,而且对我家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在此墓地离我家仅40米左右,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丹东市民政局以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离居民区为由,给以答复,请问政府就可以违反法律,就可以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吗,恳请领导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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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6-08-12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富山大西沟铁矿非法盗采生态环境破坏
内容:
我对建平县环境保护局应急中心给我6月14日和6月16日的举报线索(260616211322030303和260614211322010417)处理意见非常不满意,请厅长重新责令申查复核给我出具书面处理答复,对本次调查答复提出异议: 1、答复称铁矿已停产多年,未写明具体停产时间及认定依据,未提供现场核查材料,请求核查是否存在偷采盗采情况。 2、矿坑积水接触矿渣矿石,存在重金属、酸性溶出风险,不能简单认定只是雨水,要求提供水质检测报告,防范积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与林地。 3、现场存在大量碎石废料毛堆,虽无生产作业,但废渣堆大风天气会产生扬尘,应落实扬尘管控,明确废渣处置整改时限。 4、矿坑自然生长绿植不等于法定矿山恢复治理验收,企业植绿300余亩,请求公开治理图纸、范围、验收报告。现场仍有边坡裸露、废渣压占林地问题,并未完成全部损毁区域治理。 请求调取本次全部核查卷宗(现场照片、笔录、图纸、检测、验收材料),依法对废渣、矿坑积水问题落实整改,并向我出具书面处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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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6-08-09
设备外机扰民
内容:
本人居住抚顺市顺城区大自然一期,本小区为封闭园区。今年一月底,锦里音乐餐厅在小区内违规安装大功率商用空气能热泵机组,并非居民家用设备,该设备外机与排风管道产生强烈低频噪音关闭门窗无法隔绝,尤其每晚轰鸣至深夜。严重影响周边业主正常休息。长期受低频噪音侵扰,出现失眠、心慌、耳鸣、精神烦躁等情况,老人与孩子睡眠严重受影响,已严重构成噪声污染扰民。该设备占用小区业主公共区域,未征得全体业主同意,无正规环评手续,无专业减震降噪设施,距离居民住宅过近,不符合居住区设备安装规范。 现借此渠道重申诉求;空气能外机属经营性设备不应安装于本小区园内部,要求拆除! 排风管道每晚轰鸣至深夜无降噪措施,应加装降噪设备。恳请厅局领导予以重视,解半年之久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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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6-07-23
关于报告表引用监测数据时效性问题
内容:
您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21年试行)中大气环境“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要求:“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 想请问一下,该指南中提到的“近3年”应该如何理解? 1、是指可收集到的现有监测报告的出具时间(还是采样时间)往前倒推36个月? 2、还是指今年往前倒推三个自然年的数据都可以(比如现在是2026年7月,可以引用2023年1-6月的监测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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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表时间: 2026-07-18
关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两级部门对热力公司10余年严重污染致漠视不管问题的投诉信
内容:
投诉对象:“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厅长您好! 本人系沈阳市和平区纺织社区居民,现向您反映“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对辖区热力公司长期污染监管不作为、敷衍处置群众投诉问题! 荣恒热力65吨燃煤锅炉离居民楼不足6米,10余年产生噪声、震动、粉尘高排放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与健康,导致家中老人失眠,两次突发脑梗。居民多次投诉,热力公司扬言其行为是政府行为。 长期明显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却疏于监管,在2025年7月迫于居民集中投诉后才督促改造,污染持续10余年。 热力公司只对部分居民选择性给予赔偿,对剩余受侵害居民拒绝赔付;“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不仅不依法调解,反而推诿不管。我12345投诉后,“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刻意选择非供暖季、企业停产时段核查,作出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办结答复,明显偏袒企业。 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后,市局未独立核查,仍转回和平分局自行处理,层层敷衍、漠视群众诉求。 恳请厅长: 1.提及督办,由省厅直接介入核查; 2.责令热力公司彻底拆除65吨锅炉; 3依法查处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监管缺位、敷衍履职行为,并追责; 4协调热力公司依法对受侵害居民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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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表时间: 2026-07-09
改扩建工业炉窑是否需要入园
内容:
根据《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辽环函〔2020〕29号)文件要求,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 企业现有生产厂区不在工业园区范围内,环评验收手续齐全,原厂现有项目有工业炉窑。本次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土地证红线范围内原来的生产线的其中一条干燥窑(建材原料烘干干燥炉窑)改建,新增新产品,或者新增工业炉窑生产新产品,属于改扩建新增工业炉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现有企业环评验收齐全,但是现有项目没有工业炉窑,现有企业为建材生产企业,扩建一条建材新产品生产线,该生产线需要新增工业炉窑,这种情况选址是否受进入园区的限制? 咨询:该改扩建新增工业炉窑,是否需要进入工业园区的限制,是否可以豁免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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