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环保厅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责任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省环保厅印发了《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信息公开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了有关处室、单位的责任和主要措施。同时,省环保厅还根据领导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处室、单位有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为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省环保厅制定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公众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立了信息公开目录。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省环保厅网站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工作的主渠道和主阵地的作用,主动公开环保重点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省环保厅高度重视通过新闻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对全省环保重点工作及时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全省环境状况公报》。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公布违法企业名单,通报广大群众关注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利用报刊和新闻媒体对环保重点工作进行公开,例如:2012年初,省环保厅对辽河、凌河、大浑太治理目标、任务和项目分别在辽宁日报进行公示,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
二是在辽宁环境保护网上公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省环保厅除开设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外,为便于公众全方位了解环境保护工作动向,还设置了环境应急、项目管理、污水处理、清洁生产、农村环境、环境宣教、党建纪检、国际合作等栏目。同时,围绕国家及辽宁省环境保护重点、热点工作,开办了一系列有特色的专题专栏,如“生态省建设”、“辽河治理”、辽河水专项、推进清洁生产及辽宁环保产业等专题栏目,2012年度根据实际需要开办了 “十二运空气质量保障”和“重点行业环境整治”等专题。全年主动发布信息28380条,丰富的栏目和充盈的信息量为公众了解政府环保工作状况、关注环境保护提供了新平台。
三是在审批大厅公开。通过办事大厅推进政务公开,把环保审批大厅作为对外服务的窗口。及时受理对外公开事项,开展并联协同审批。对涉及多个处室的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协调各处室采取联合办公、分级协调方式,集中会审,联合勘验,同步审批,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2012年共受理对外公开事项520件以上。
四是在信访大厅公开。省环保厅充分利用环境信访大厅接待群众来访。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案件622件,接待群众来访62批次、206人,查办率100%,办结率93.5%,较好地解决了环境信访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受群众好评。
五是通过民心网平台公开。省环保厅充分依托民心网工作平台,认真解决群众诉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全年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90件、办结1089件、办结率99.9%,其中五星605件、四星281件,得到了省纠风办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六是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2012年,省环保厅依申请公开数量为2件,全部公开给予答复。
三、不断研究新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省环保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省环保厅有决心不断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努力改进工作作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和宣传的力度。对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继续进行深化培训,提高全厅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为民服务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做到简明扼要、内容全面、快捷有效。三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把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省厅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切实把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向深入。四是开展权力运行公开。按照省委、省政府“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和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纳入电子监察系统” 的要求,我们逐步将环保重大事项纳入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实时监察。五是深入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务网站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县区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