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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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厅机关办公室

2009,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以辽宁省环境保护网为主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民心网和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公开形式上积极探索,注重实效,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升了服务质量,目前,已形成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通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了办事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改善了机关形象,有力促进了机关自身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厅共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环境信息10656条。其中,通过辽宁环境保护网发布信息5695条;通过行政审批大厅发布信息3971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990条。全省环保系统通过民心网办理举报信件56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48%,此外,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由于主动公开工作深入到位,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环境信息的渠道畅通,全年仅收到一件环境信息公开申请信件。

1、建立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我厅2009年底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同时,要求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在强有力的领导下进行。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稳步推进公开工作落实。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省环保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并印发了《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保障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网上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规范、全面。对信息的报送、采集、审核、发布等主要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奖惩事项。《电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解决了信息报送、更新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厅信息中心负责对机关处室和有关单位在分管栏目中发布、更新信息数量进行积分统计,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底前汇总。考核结果报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在辽宁省环境保护网和省环境保护厅内部网站进行公布,并纳入对机关各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政府环境信息,拟制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查询方法等;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程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监督办法、收费标准等。还编制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辽宁省环境保护网上公布,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利用。对环境保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保密审查、检查考核和奖惩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我们系统梳理了近年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编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下发到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和各市环境保护局。

3、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领导机关思想认识。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借助“5•15政务公开日”大力开展系列活动。按照《2009年全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辽政公办发电〔2009〕5号)的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活动安排,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厅长王秉杰在接受“民心网”专访后,又亲自参加了省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辽河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题发布,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确保了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做好政务公开日的民生咨询活动,主管领导杨哲副厅长亲自确定参加单位,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将政策法规、辽河、大气、辐射、监察、办公室等部门组合在一起,参加全省政务公开民生咨询活动。有关部门共同解答了百姓的提问,给百姓满意的答复。为及时反映全省“环保攻坚惠民”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我厅参加了《民声》节目,并接听了听众的电话。从第一批实践活动看,“环保攻坚惠民”实践活动的成效非常显著。据统计,第一阶段全省有100多万党员干部直接参与了实践活动,活动的5个方面14项工作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全省3000余万群众直接受益,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2009年,先后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大群众关注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二是在辽宁环境保护网上公开。我们把辽宁省环境保护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开设了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环保文电、环保规划、循环经济、行政收费、行政许可、环境评价、环境要闻、生态保护、污染控制、重点流域、环境监察、环境质量、应急管理、廉政建设、网上审批、办事大厅、环境标准等20多个专栏,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部在网上公开。三是在审批大厅公开。我们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危险废物类、放射类行政审批,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受理,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认证,政策法规咨询等窗口。按照“便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原则,采取大厅受理、协同运作、承诺服务、公示告知、全程服务的运作模式。群众对审批大厅的运行和办事效率及公开诚信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启用信访大厅公开。环境信访接待大厅的启用,成为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又一窗口,大厅运行后,较好地解决了环境信访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受到群众好评。五是通过民心网公开。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们加大了对民心网群众反环境问题处理工作的力度,加强投诉案件的跟踪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注重收集和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做出认真负责的答复。

5、严格把住保密审查关,从源头上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发施行以来,如何处理好保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厅保密委员会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出台了《辽宁省环境保护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程序、安全保密等环节均做出了详细规定,绘制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流程图,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坚持原则,严把关口。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了该公开的痛痛快快公开,该保密的严严实实的保密。

2009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百姓和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宣传公开工作对于推进体制改革、扩大人民民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作用,充分认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条例》施行以来,虽然我厅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平台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0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广播、电视及各种新闻媒介宣传环境保护政府信息的力度。二是优化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丰富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单独的信息公开受理界面及信息反馈程序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加快气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效率,提高政府信息的优质服务作用。三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采取适当方式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特别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

      年三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