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厅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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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
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检验环保工作落实关键,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环保重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时,积极搞好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定时总结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的情况。由于主动公开得到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较大提高,2015年,省厅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较2014年下降了50%。二是强化依法依规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针对新《环保法》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厅重点查找按照法规条例要求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内容,在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重点和热点工作信息公开上下功夫,为方便全省环保系统按照法律条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将国务院、环保部、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汇编成合订本发给各市局、省厅机关处室及单位,对做好信息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全省环保系统信息工作人员集训。参加集训的有80余人,讲清相关法规、条例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传授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提高了全省环保系统信息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的能力。
二、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环保重点工作信息
(一)多渠道开展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是将省厅官网作为我厅对外公布环保重点工作信息的主阵地,不断完善官方网站界面,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网站栏目,完善栏目内容,增强网站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丰富的栏目和充盈的信息量为公众了解政府环保工作状况、关注环境保护提供了主要渠道。二是利用手机客户终端查询软件,民众可通过手机对全省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查阅,真正做到了环境空气质量公开,通过强化社会监督,督促各市做好雾霾天气应对工作。三是充分依托民心网工作平台,全年受理群众诉求2581件,办结2537件,形成方便快速有效的、多元化的公众举报体系,认真解决群众诉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四是积极筹备推出辽宁环保官方微信公众订阅号,通过公众号可以实现发布预警、查询政策法规、了解工作动态、观看先进经验、查询空气质量、发布水质量公报、举报投诉违法行为、实时互动、组织公益活动、AQI在线和污水处理厂软件下载等功能,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真正做到让民众随时随地查询环保工作信息。
(二)做好重点环保信息公开。一是公开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2015年,在省环保厅和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网站上通过“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公开发布全省14个地级城市77个国控空气监测点位的六项污染物小时浓度值,小时AQI值以及AQI日报。全年累计发布空气实时监测数据560余万个。从2015年8月份开始,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和《辽宁日报》按月公开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PM2.5浓度及全省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并联合电视台播报空气质量指数(AQI)。二是公开水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在网站上公布全省水环境信息,以重点流域水质月报、水质自动站周报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等形式,公布全省重点流域12条河流55个国控监测断面、全省6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全省各地级市共计3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省6个海水浴场及入海河流水质情况。全年累计发布监测数据3万余个。三是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在省厅网站上公开发布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每季度公开一次国控重点废水、废气、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和未监测企业名单,每月公开国控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全年累计发布监测数据3.5万个。四是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2015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6项,已通过审批项目98项,所有项目均在省环保厅网站上进行受理、拟审批、审批三阶段全过程公示(涉密项目除外),公示内容包括报批版报告书全本、企业信息、审批意见等,公示率100%。在“环境管理-环境评价” 栏目发布信息10余条,信息内容涵盖“工作动态”、“资质管理”等方面。五是公开每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中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水处理厂、省执收电厂自动监控情况进行了公开,更新频次为每天一次,公众可以通过访问辽宁省环保厅网站实时的查看污水厂和电厂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六是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违法违规单位。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原则,及时公开对企业违法排污处罚信息,并对违法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公布了大伙房保护区40家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这是我省在新《环保法》施行后,首次针对重点区域环境违法企业(污染源)进行的公开曝光。截止目前,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4件,罚款272.1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件,已分别在省厅网站上予以公示。七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及时公开2014年财务决算、2015年财务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工作有关公告、专项资金管理等政务信息,做到 “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2015年,共发布相关信息204条。为规范采购流程,方便采购单位网上操作,起草并印发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规程的通知》,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公告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完善了“招标采购”栏目发布流程。
三、加强互动交流,保证民众知情权
一是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厅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包括当面申请5件,传真申请3件,网络申请16件,信函申请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件,同意公开答复9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涉及国家秘密)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7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已全部答复并办结。二是开通在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处理情况。在省环保厅外网设置了政民互动-投诉举报、投诉回复查询等栏目,截止2015年底,受理群众投诉举报545件,回复460件,其他有的转到其他部门办理或正在办理中。三是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力度。我厅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2件,其中人大建议49件,政协提案4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实行厅领导包案制度,明确要求办理时限,通过走访、座谈、信函、电话等形式,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加快办理进程。并于去年9月召开了代表委员座谈会,面对面地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我厅已按要求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在网站公开。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