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营口申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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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营口申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家企业

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营口申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辽宁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申办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核,决定对其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31-47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202647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024-62788545

附件: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附件:

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1. 营口申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淑娟

持证单位住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有色园区

处置设施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有色园区(东经122°26′23.06″、北纬40°40′22.51″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含铜、锌、镍、钒),共2大类5小类,6000/年(含镍废催化剂1000/年,含铜锌废催化剂1000/年,含钒废催化剂4000/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2. 辽宁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谷明阳

持证单位住所:葫芦岛市南票区循环产业园区

处置设施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循环产业园区东经120°41′8″ 北纬41°07′8″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再生)烟气脱销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772-007-501大类1小类,4万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