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辽宁鸿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3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关于拟对辽宁鸿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辽宁鸿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辽宁鑫光再生油品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石油化工总厂等3家企业申办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核,决定对其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13日-2月26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2月26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024-62788545
附件:拟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附件:
拟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1. 辽宁鸿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芬
持证单位住所:锦州市义县西山再生资源产业园B区
处置设施地址:锦州市义县西山再生资源产业园B区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大类25小类,2万吨/年(其中废油泥1万吨/年、废矿物油1万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2年。
2. 辽宁鑫光再生油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光
持证单位住所:营口市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处置设施地址:营口市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1大类15小类,4万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2年。
3. 盘锦市大洼石油化工总厂
法定代表人:殷厚
持证单位住所:盘锦市大洼区王家街道双兴社区
处置设施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王家街道双兴社区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1大类14小类,15.6万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