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5年1月1日)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2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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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相关规定,我厅对辽宁易林达环保有限公司、辽宁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永润石油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中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兴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家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续证(不涉及增量

序号

单位名称

城市

申请事项

核发类别及规模

1

辽宁永润石油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

续证

综合利用HW08、11,共2大类25小类,5万吨/年。

2

大连中远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

续证

综合利用HW08,共1大类23小类,7.1万吨/年。

换证(增项增量、变更经营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城市

申请事项

核发类别及规模

1

葫芦岛市兴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葫芦岛

增项增量及变更

1、综合利用(蒸馏)HW08、11,共2大类12小类,35000吨/年(废焦油30000吨/年,废矿物油5000吨/年);

2、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名称由葫芦岛市兴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葫芦岛市汇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赵墨虎变更为时凤军。

企业名称或法人变更

序号

单位名称

城市

变更内容

1

辽宁易林达环保有限公司

铁岭

法定代表人由“张丽”变更为“卞明”

2

辽宁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盘锦

法定代表人由“许长跃”变更为“曹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