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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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办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审核,决定对其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103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024-83988583

附件:

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1.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庆民

持证单位住所:锦州市义县地藏寺乡保安寺村

处置设施地址:锦州市义县地藏寺乡保安寺村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焚烧处置19大类223小类,2万吨/年;物化处置11大类67小类,2万吨/年;填埋(刚性)处置25大类178小类,4000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2.辽宁博大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国亮

持证单位住所:抚顺市兰山乡五味村

处置设施地址:抚顺市兰山乡五味村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处置、利用

新增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1大类30小类,6.2万吨/年(废矿物油4.2万吨,废油泥2万吨)。

3.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金庆

持证单位住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北路21号等共4个厂址

处置设施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山北路21号等共4个厂址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新增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 1.焚烧处置,处置类别29大类301小类,3.6万吨/年(原焚烧炉拆除);2.废线路板利用,利用类别1大类1小类,1000吨/年;3.废金属屑利用,利用类别3大类5小类,5000吨/年;4.污泥干化处置,处置类别10大类27小类,1500吨/年;5.废包装桶处置能力增加1000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