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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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辽宁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办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审核,决定对其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1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024-83988583
附件: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附件:
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1.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林海峰
持证单位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北路60号
处置设施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北路60号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填埋处置HW02-05、12、13、17、18、21-23、25-28、31-36、46-50,处置类别共26大类168小类。处置规模3878吨
许可证有效期限:1年。
2.辽宁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满磊
持证单位住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地藏寺乡西山再生资源产业园A区
处置设施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地藏寺乡西山再生资源产业园A区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焚烧处置HW02、HW03、HW 04、HW 05、HW 06、HW 08、HW 11、HW 12、HW 13、HW 18、HW 19、HW 37、HW 39、HW 40、HW 45、HW 49、HW 50共17大类250小类,30000 吨/年;废催化剂处置HW50废催化剂1大类3小类,5000吨/年;废酸碱处置HW 34废酸、HW 35废碱2大类30小类,33000吨/年;热解析处置HW 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 11精(蒸)馏残渣2大类13小类,10000吨/年;蒸馏处置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39、HW40、HW45共9大类74小类,30000吨/年;破乳处置HW 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2大类18小类,50000吨/年;合计20大类291小类,15.8万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3.盘锦鑫安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海生
持证单位住所: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处置设施地址: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HW50废催化剂,1大类10小类,1.3万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