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6年9月28日)

  •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8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 打印 ]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10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序号

所在城市

持证单位

申请事项

许可日期

1

大连

大连雪山冷冻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延续

2026-9-20

2

大连

大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延续

2026-9-20

3

丹东

丹东市阳光仪器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2026-9-20

4

沈阳

沈阳化工研究院

变更

2026-9-21

5

抚顺

抚顺伦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变更

2026-9-21

6

朝阳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变更

2026-9-21

7

大连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医院

延续

2026-9-28

8

沈阳

沈阳智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2026-9-28

9

沈阳

沈阳善为正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2026-9-28

10

抚顺

抚顺中油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202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