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批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等3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31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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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3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731日至202686(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45

传    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邮    编:110161

拟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申请类别

申请事项

1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大连

重新申领

星海院区F座PET中心增加F-18、Lu-177的使用量,新增锗镓发生器、核素Ga-68开展核素诊断(该场所仍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星海院区增加5台Ⅲ类射线装置(3台CT、1台DR、1台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普湾院区由星海院区搬迁入1台Ⅲ类射线装置(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

2

大连乾景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

重新申领

新增3台X射线探伤机(Ⅱ类射线装置)开展现场探伤许可条件:使用X射线探伤机最多开展1处现场探伤)

3

海城辽河大型钢管有限公司

鞍山

新申请

使用1台X射线探伤机(Ⅱ类射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