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6年6月3日)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3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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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11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序号

所在城市

持证单位

申请事项

许可日期

1

沈阳

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肿瘤研究所)

变更

2026-5-30

2

大连

文熙医院(大连)有限公司

变更

2026-5-30

3

大连

庄河市中心医院

变更

2026-5-30

4

葫芦岛

辽宁锦华机电有限公司

变更

2026-5-30

5

大连

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延续

2026-6-3

6

大连

大连金石滩医院

重新申领

2026-6-3

7

大连

金光辉鸿精密机械(大连)有限公司

注销

2026-6-3

8

鞍山

鞍山市格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延续

2026-6-3

9

丹东

丹东华日理学电气有限公司

延续

2026-6-3

10

辽阳

辽阳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延续

2026-6-3

11

鞍山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20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