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批准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1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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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5家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521日至2026527(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45

传    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邮    编:110161

拟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申请类别

申请事项

1

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

重新申领

增加5台X射线探伤机(Ⅱ类射线装置)

2

辽宁辽电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鞍山

新申请

使用3台X射线探伤机开展现场探伤(Ⅱ类射线装置)(许可条件:最多同时开展2处现场探伤)

3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锦州

重新申领

增加I-125粒子(乙级场所)

4

朝阳长江医院有限公司

朝阳

重新申领

新增1台DSA(Ⅱ类射线装置)

5

朝阳市中心医院

朝阳

重新申领

增加1台DSA(Ⅱ类射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