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6年1月28日)

  •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8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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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15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序号

所在城市

持证单位

申请事项

许可日期

1

沈阳

沈阳一佳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变更

2026-1-26

2

沈阳

沈阳晨光弗泰波纹管有限公司

变更

2026-1-26

3

大连

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

变更

2026-1-26

4

锦州

凌海市人民医院

变更

2026-1-26

5

铁岭

铁岭市清河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

2026-1-26

6

葫芦岛

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

2026-1-26

7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新申领

2026-1-27

8

沈阳

沈阳维康医院

重新申领

2026-1-27

9

抚顺

抚顺市中心医院

重新申领

2026-1-27

10

本溪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重新申领

2026-1-27

11

丹东

丹东锐新射线仪器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2026-1-27

12

锦州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新申领

2026-1-27

13

盘锦

辽宁华益派特科技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2026-1-27

14

铁岭

西丰县第一医院

重新申领

2026-1-27

15

朝阳

朝阳市中心医院

重新申领

20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