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5年4月18日)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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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5418日)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9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城市

持证单位

申请事项

发证日期

1

沈阳

三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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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2

营口

营口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变更

4.16

3

营口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

变更

4.16

4

阜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变更

4.16

5

铁岭

铁岭中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变更

4.16

6

沈阳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货运中心

注销

4.18

7

沈阳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心医院

遗失补发

4.18

8

铁岭

铁岭县中心医院

重新申领

4.18

9

铁岭

铁岭市中医医院

重新申领

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