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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批准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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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9月6日至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45
传 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邮 编:110161
拟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点 |
申请类别 |
申请事项 |
---|---|---|---|---|
1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 |
重新申领 |
新增1台电子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 |
2 |
大连诚程无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大连 |
新申请 |
使用2台X射线探伤机(Ⅱ类射线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