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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9月6日)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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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7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所在城市 |
持证单位 |
申请事项 |
发证日期 |
---|---|---|---|---|
1 |
沈阳 |
沈阳中心血站 |
重新申领 |
8.28 |
2 |
沈阳 |
江西昌兴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新申请 |
8.28 |
3 |
沈阳 |
辽宁电力中心医院 |
变更 |
9.6 |
4 |
本溪 |
桓仁县人民医院 |
重新申领 |
9.6 |
5 |
沈阳 |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沈阳市胸科医院) |
重新申领 |
9.6 |
6 |
锦州 |
锦州市中心医院 |
重新申领 |
9.6 |
7 |
锦州 |
锦州渤海特种设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延续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