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8月14日)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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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18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城市

持证单位

申请事项

发证日期

1

大连

长海县人民医院

重新申领

7.17

2

丹东

丹东奥龙射线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延续

7.17

3

盘锦

盘锦华远检测有限公司

延续

7.17

4

葫芦岛

葫芦岛鸿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延续

7.17

5

沈阳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重新申领

7.29

6

丹东

丹东中晟射线仪器有限公司

延续

7.29

7

盘锦

盘锦奥德燃气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销

7.29

8

沈阳

沈阳善为正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新申请

8.5

9

沈阳

辽宁红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申请

8.5

10

沈阳

中一东北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8.5

11

鞍山

鞍钢集团总医院

重新申领

8.5

12

本溪

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8.5

13

沈阳

沈阳市益达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8.5

14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变更

8.7

15

沈阳

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

变更

8.7

16

沈阳

沈阳清华锅炉有限公司

变更

8.7

17

大连

大连深蓝泵业有限公司

延续

8.8

18

大连

大连大玖机械有限公司

注销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