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7月5日)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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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中油澳维检测有限公司1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城市

持证单位

申请事项

发证日期

1

盘锦

辽宁中油澳维检测有限公司

变更

7.2

2

鞍山

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心人民医院

重新申领

7.4

3

鞍山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

重新申领

7.4

4

大连

大连东建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延续

7.4

5

盘锦

辽宁兴科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延续

7.4

6

沈阳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续

7.4

7

辽阳

辽宁西电兴启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延续

7.4

8

鞍山

海城市中心医院

重新申领

7.4

9

朝阳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医院

重新申领

7.4

10

沈阳

沈阳计量科学研究院

变更

7.5

11

抚顺

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

变更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