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4月12日)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丹东华日理学电气有限公司10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所在城市

持证单位

申请事项

发证日期

1

丹东

丹东华日理学电气有限公司

变更

4.2

2

朝阳

北票市中医院

变更

4.2

3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重新申领

4.11

4

沈阳

沈阳国泰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新申请

4.11

5

沈阳

辽宁华阳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新申请

4.11

6

大连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新申领

4.11

7

锦州

锦州市中心医院

重新申领

4.11

8

铁岭

辽宁众诚检测有限公司

新申请

4.11

9

兴城

兴城市人民医院

重新申领

4.11

10

葫芦岛

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重新申领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