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7月3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7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1 |
葫芦岛博骏冶金制品有限公司20万吨/年锌基新材料建设项目 |
葫芦 岛市 |
葫芦岛博骏冶金制品有限公司 |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拟新建20万吨/年锌基新材料项目,以锌精矿为原料,选用锌精矿“焙烧-常规浸出-侧吹+烟化炉处理浸出渣”的主工艺流程生产锌锭、热镀锌合金产品,副产硫酸、铜精矿、镉团。 |
(一)废气 项目共计新增22座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分为三类: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酸性废气采用酸雾净化系统(二级碱喷淋)处理;焙烧炉烟气及侧吹炉烟气经“两转+两吸”回收硫酸后,尾气由密闭管道输送至双氧水尾吸塔处理后,与烟化炉脱硫尾气合并,经“臭氧脱硝+碱液吸收+电除雾”处理后经80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硫酸雾执行《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氧化硫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执行《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本项目为锌冶炼,对照重污染天气行业绩效分级指标表,本项目绩效分级满足A级企业要求。 (二)废水 厂区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污酸废水及酸性废水均采用明管输送。 污酸废水主要为制酸净化排放的污酸,采用硫化钠除砷和石灰中和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与车间地面冲洗水、洗氯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脱硫废水、硫酸区初期雨水等,通过明管排入厂区内自建的酸性污水处理站(石灰中和+生物制剂配合-水解-絮凝分离工艺,处理规模为35m3/h),经处理后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直接排放标准回用于烟化炉渣水淬循环水补水,不外排。 一般废水主要为各冷却循环系统定期排废水、余热锅炉冷却定期排污水、脱硫设备冷却定期排污水等,该类废水不与物料直接接触,经收集后加压送至排污降温池,降温后再回用于烟化炉渣水淬循环水补水,不排入外环境。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浓度从严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最终排入凡和(葫芦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五里河。 项目配套建设一套初期雨水处理系统,采用“酸性水+反渗透”处理工艺,出水回用于水淬渣用水、脱硫用水、硫酸车间生产用水以及湿法车间工艺补水等。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有废耐火材料,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硅酸盐渣(水淬渣)出厂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属性鉴定,根据鉴别结果合规处置,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主要有钙镁滤渣、钴渣、铟富集渣、铅银渣、铁渣、高氯氧化锌、酸泥、废催化剂、废润滑油、污水站污泥、废试剂及包装物等,其中钙镁滤渣、钴渣、铟富集渣、铅银渣、铁渣、高氯氧化锌送至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酸泥、废催化剂、废润滑油、污水站污泥、废试剂及包装物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在烟化车间设有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并设有4座水淬渣仓,最大贮存量为2400吨,同时新建1座水淬渣贮存库,最大贮存量为24000吨;浸出渣过滤及配料厂房内新建1座地下浸出渣池;在厂区西侧新建1座中转渣库,用于贮存钙镁滤渣、钴渣、铟富集渣、铁渣;铅银渣直接送至锌业股份有限公司ISP铅锌冶炼装置综合利用,依托ISP装置区库房。 在锌浮渣车间内新建1座危废贮存库,用于暂存锌浮渣处理车间产生的高氯氧化锌;在烟气制酸车间内新建1座危废贮存点,用于贮存酸泥及废催化剂;在维修车间内新建1座危废贮存点,用于贮存废润滑油;在废酸处理车间内新建1座危废贮存点,用于贮存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在中心试验室新建1座危废贮存点,用于贮存废试剂。本项目浸出渣池、中转渣库、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点均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计建设。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要求,进行防渗分区和采取防渗措施,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控。 (六)环境风险 厂区设置废水三级防控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全厂设置1座6000m3事故水池,1座300m3事故缓冲池,经架空明管泵入事故水池。 全厂初期雨水经东、西厂区分别收集,本项目硫酸区建设1座4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东侧厂区新建1座6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西侧厂区新建1座1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重力流入初期雨水池。 (七)区域减排 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相关要求,制定了区域减排方案。出让减排量的排污单位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实现氮氧化物倍量削减要求。 |
有 |
| 2 |
含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二期(锌焙砂提纯)项目 |
锦州市义县 |
锦州旭航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为二期扩建工程,利用厂区预留地建设电炉车间,使用电炉对一期产品锌焙砂(ZnO)进行还原反应生产产品锌锭,年产锌锭3万吨,占地1.1公顷。 项目延长了企业生产产业链,属于再生有色资源锌冶炼项目,总投资1.2亿元。 |
(一)废气 电炉产生的电炉煤气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引入一期回转窑作为燃料,燃烧后烟气经“SNCR脱硝+沉降室+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原一期工程回转窑的排气筒排放,回转窑排气筒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配料系统电炉车间西侧设置独立隔离的全封闭原料堆放区,原料袋装卸料到6个独立加料系统(锌焙砂×2、石灰、石英石、焦丁、收尘灰),每个加料系统均设置一套垂帘集气罩收尘设施(采用五面封闭+一面软帘的形式);加料系统带盖加料桶点对点加料,电炉为螺旋密闭给料机连续给料;出锌系统出锌口顶部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排渣系统出渣口设置封闭集气罩,溜槽设置盖板。各集气系统收集的含尘气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要求。 (二)废水 电炉煤气进入一期回转窑,燃烧烟气脱硫系统增设一套“调节+絮凝沉淀+压滤”污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电炉车间冲渣系统补水;电炉车间净环水冷却系统排水直接用于冲渣系统补水。电炉冲渣系统设置冲渣池、干渣池和沉淀池,冲渣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 一期回转窑燃烧烟气废气治理脱硫石膏暂存于密闭脱硫石膏贮存池,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电炉炉渣暂存于干渣池,按要求进行危废鉴别后,根据鉴定结果合规处置;袋式除尘器回收的收尘灰,袋装后暂存于原料堆放区,作为原料进入配料系统。废弃包装物(破损吨袋)等依托一期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危险固废为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依托一期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机械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经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五)其他 二期扩建电炉车间按重点防渗要求进行地面处理;电炉炉气净化后直接通过管道引入一期回转窑作为原料。电炉煤气设置一氧化碳声光报警装置、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安全阻火装置和紧急燃烧放空设施。同时要求企业及时编制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有 |
| 3 |
建平县万恒矿业有限公司青峰山镇色木沟平房铁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朝阳市建平县 |
建平县万恒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云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既有矿山进行平面和深部扩界并提高产能的改扩建项目,包括3个采区,共设计开采21条矿体,采用分期、分采区开采方式。其中:一采区生产能力30万t/a(第5年能力提升至45万吨/年,服务年限10.08年),二采区生产能力15万t/a(服务年限4.98年),三采区生产能力30万t/a(服务年限9.86年)。直至各采区开采结束,矿山总生产规模为75万t/a不变。 采用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和分段凿岩阶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废石井下直接回填采空区。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外部及内部运输道路已经形成,与外部公路连接。项目无新建道路,均依托现有,并对现有道路进行碎石硬化处理。 |
(一)废气 井下开采湿式作业,粉尘洒水抑尘后由回风井排至地表;一三采区斜坡道系统矿石地下装车直接外运,地表不产生装卸粉尘;二采区竖井系统矿石由罐笼提升至地表,经全封闭溜矿槽直接将矿石运至竖井一侧全封闭矿石周转库。 运营期矿石及废石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减速慢行;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工业场地、风井场地边界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 (二)废水 一采区和三采区附近各设1个500m3高位水池,二采区附近设1个400m3高位水池,整个矿区共3个,可满足最大涌水量排放下24h以上的收集要求。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凿岩及降尘、绿化用水,剩余部分涌水通过管道输送至建平县万恒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和建平县兴龙地铁选厂生产使用,拟修建地埋式输水管线5928m,依次连接三个采区的工业场地的高位水池。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办公生活区,由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固废 本工程废机油及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四)废石 运营期产生的废石总量估算为9.73万t/a。各采区生产期前0.5年产生的废石回填露天采坑,后期形成采空区后废石不出井,全部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 (五)噪声 选用低噪风机,并在风机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风机底座需加装减震器,降低风机噪声;空压机房、配电室等固定设备厂房隔声、加减震垫进行减震,场界及运输道路两侧加强绿化,路面维护,保证路面平整,对于沿途运输车辆需严格控制车速(30km/h以内),途经敏感点禁止鸣笛,夜间(18:00-6:00)禁止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工业场地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六)生态 本项目工业场地无新增占地,在开采过程中采用充填开采,能够对地表的树木、草地起到有效的保护,不会导致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同时,矿山严格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对矿区内遗留的露天采坑、排岩场等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和绿化,提高了矿区的植被覆盖率,减轻了水土流失,对评价区内的土地利用、农业、林地、土壤侵蚀的影响是有利的。 |
有 |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