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6年4月17日)

  •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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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4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含战略金属废催化剂资源绿色循环利用中试验证平台项目

铁岭市铁岭县横道河子镇上石碑村,辽宁静脉产业园区内公司现有三厂区内

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在三厂区内新建处理能力1500吨/年中试装置对废催化剂回收工艺进行优化,主要优化回转窑焙烧环节,通过调整回转窑温度、投加碳酸钠比例、转窑转速、进料量等影响焙烧因素,提高产品纯度和回收率。本项目处理含钼镍(钒)废催化剂和含钨镍(钒)废催化剂共1大类(HW50废催化剂)7小类。

(一)废气

项目新增6根排气筒,其中:①投料废气:颗粒物经“包围型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②焙烧废气(燃料天然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SNCR+二级钠碱法脱硫+布袋除尘”处理后20米排气筒排放;③酸性气:废催化剂沉钒、沉钼、沉钨工序的HCl和四钼酸铵生产一次、二次沉钼工序的HCl、NOX经“一级碱喷淋+除雾”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④碱性气:四钼酸铵生产一次氨溶、除钒(二次氨溶)工序的氨气经“一级酸喷淋+除雾”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⑤原料库(库房一、危废贮存)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米排气筒排放;⑥天然气锅炉烟气(一厂区锅炉房)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l、氨、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及其修改单限值;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危废贮存库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厂界氯化氢、氨、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及其修改单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排放限值。

(二)废水

催化剂处理生产线设有多效蒸发器(处理能力80t/d),高盐废水蒸发冷凝水回用于水浸、沉钒等工序;四钼酸铵生产线尾液(明管)、废气治理设施废液(明管)、天然气锅炉软化浓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四厂区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厂区在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0t/d,工艺为“调节+气浮+还原+中和+絮凝沉淀+水解酸化+A/O+MBR+RO”,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固废

依托三厂区现有库房一用于贮存原料废催化剂和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面积600平方米,库房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水浸工序浸出渣(洗涤干燥后)、废催化剂处理尾液蒸发废盐和焙烧炉脱硫产生的亚硫酸钠经多效蒸发脱水后均进行固体废物鉴定,按鉴定性质处置,开展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四)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

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共设置4个地下水跟踪监控井(其中厂区内1个,上游1个、下游2个)和6个土壤监测点位。

(六)环境风险

车间反应釜/罐区域设置15厘米围堰,门口设置缓坡;项目在三厂区现有罐区内新建1座50立方米36%盐酸储罐和1座50立方米69%硝酸储罐,罐区设置1.0米围堰;项目在生产车间南侧新建1座50立方米28%氨水储罐,设置1.0米围堰。

依托三厂区现有1座48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1座849立方米事故池。

2

抚顺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再生资源产业园区(B园)内,公司现有厂区内部

抚顺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福润金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分为三部分:

(1)现有焚烧车间改造:

焚烧种类调整,新增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000t/a),削减HW13类有机树脂类废物(1300t/a)、HW39类含酚废物(300t/a)、HW50类废催化剂(400t/a),处置规模2.5万t/a不变,全部设备依托现有。

水淬除渣系统后新增磁选设备,用于分离过火铁,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利用或作为生产原料用于金属冶炼(根据危废名录772-003-18利用过程豁免);

助燃燃料由柴油改为天然气,天然气园区管网提供;罐区原柴油储罐改为HW08类废矿物油储罐。

(2)新建废荧光灯管(HW29,900-023-29)处置生产线:

利用现有飞灰库进行建设,生产能力为30万支/年(51吨/年)。

(3)现有炉渣库改造为次生危险废物贮存库:

   用于储存内源飞灰、炉渣、过火铁、废灯管处置等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废气收集系统进入4#VOCs净化系统。

(一)废气

    废荧光灯管处置生产线粉碎过程中约30%的汞被抽送至三级喷淋吸收塔处理,粉碎机及下方的称重箱处于负压状态,防止含汞气体外逸,同时破碎设备置于密闭集装箱内,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9%。喷淋塔内填装有负载了MnO2的填料,淋洗液pH在2-3之间,其硫酸含量约0.4904g/L。含汞气体经过吸收塔时,汞与填料、淋洗液发生以下反应,将汞洗脱至淋洗液中。

    三级吸收后,气体再经气水分离罐、活性炭罐吸附后,由涡旋风机升压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出,废气中颗粒物、汞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喷淋液可与碎玻璃清洗液合并处理。

(二)废水

焚烧车间不涉及废水的排放。废灯管车间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及喷淋废水,合并处理,排放量2.16吨/天。车间预处理工艺为“pH调节(氢氧化钠)+化学沉淀(Na2S)+絮凝沉淀(硫酸亚铁)+过滤”,处理后废水经车间(DW003)排放口排入厂区1#调节池,进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汞属于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废水排放口监测,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限值要求)。

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300吨/天,可以依托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部分回用于焚烧系统急冷工序,剩余部分达标排入开发区污水厂,水质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限值要求。

(三)固废

将原有炉渣库改造为次生危废库,占地1620平方米,分为液态贮存区200平方米、固态贮存区1420平方米,废气收集进入4#VOCs净化系统。

公司现有飞灰、炉渣、碱液池污泥、酸碱中和压滤渣、三效蒸发盐泥以及本项目含汞危废等暂存后外委处置;其他危废送焚烧车间处置;本项目废灯头、碎玻璃,每次出货前,对灯头、玻璃进行危废鉴定(pH、汞),属于危废重新清洗或送至次生危废库暂存;一般固废,在车间内暂存,作为再生资源外售综合利用。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

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同时,在厂区内上、下游分别设置4眼地下水监测井。

(六)环境风险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系统。厂区地势西南高东北底,地表及地下径流由西南向东北,废水处理及事故废水收集设施均位于厂区东北部。设置包括装卸区围堰、罐区防火堤、3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及切换系统、全厂2500立方米事故水池在内的事故水污染防控系统,确保有效截留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