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3月6日)
-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6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6年3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1 |
阜新市蒙古贞驿达矿业有限公司界力花铁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
阜新市 |
阜新市蒙古贞驿达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铁矿,位于阜新市阜蒙县福兴地镇界力花村。设计开采矿体38条,矿区面积1.8226km2,开采标高+358m至-675m,开采规模35万t/a,服务年限为18年10月(基建期2年),开采矿石全部外售。 项目新建一套地下开采系统,一处工业场地。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采用胶结充填采矿法。 |
(一)废气 井下凿岩穿孔采用湿式作业;井下爆破、开采作业均采用喷水降尘;凿岩作业前、装矿及运输时采用定时洒水增湿降尘;矿石周转库全封闭,库内设洒水抑尘;运输道路全部采取地面硬化,车辆加盖苫布,运输道路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表充填站设置封闭的水泥仓、尾砂暂存库和碎石暂存库,搅拌系统密闭,水泥筒仓设仓顶除尘器。水泥仓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废水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井正常涌水量为783m3/d,最大涌水量为1018m3/d。项目井下设3个容积为255m3/个井下水仓,地表设1个1200m3高位水池。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收集后回用于湿式凿岩、巷道抑尘和矿石转运喷淋;剩余部分提升至地表蓄水池,回用于矿区绿化、矿石装卸洒水、充填站用水、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等。 (三)固废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沾染物暂存于危废储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井下水仓沉淀物回填采空区;废布袋厂家回收。 (四)噪声 项目水泵、通风机、凿岩机等噪声设备均置于地下,运营期噪声设备主要为工业场地空压机,采取基础减震和建筑隔声措施后,预测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地下水及土壤 工业场地进行分区防控,重点防控为危废贮存点,其他一般防渗。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进行监控。 (六)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建设期及运营期第两年,对废石场2和露天采坑、不再利用的井口工业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复垦为乔木林地,同时对已复垦区域进行抚育管护,确保达到恢复的预期效果。 运营期,建立矿山地表沉陷监测系统,着重对采空区地表岩移进行监测;复垦为乔木林地的区域进行植被管护,并进行土壤质量监测、植被监测、植物多样性监测。 闭矿后治理期,闭矿后对不再利用的工业场地、回风井场地、废石场1等进行复垦治理,拆除建构筑物,回填井口,将其复垦为乔木林地和旱地,并进行土壤质量监测。复垦为乔木林地区域进行植被管护,保证植被成活率和植被覆盖率。 |
有 |
| 2 |
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万吨电子/液压先进陶瓷(一期)项目 |
阜新市 |
耐砾(辽宁)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诚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铜冶炼渣(2万t/a)、粉煤灰(1.5万t/a)以及高纯石英粉、氧化铝粉、生石灰、轻烧氧化镁、无水硼砂等为原料,生产陶瓷坯料和低温共烧陶瓷粉体,同时得到两种副产品球磨球墨铸铁和氧化锌粉。 项目建设配料造球、熔融还原、混磨改性、热压烧结车间,以及分析测试中心、研发设计中心、配电中心、机修车间、办公楼、职工生活中心等辅助工程。 |
(一)废气 ——有组织排放 1.熔融连铸:熔融还原、铁水调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经21米排气筒排放;出渣、铁水球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1米排气筒排放。 2.混磨改性:破碎、球磨、混磨改性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雷蒙磨、气流磨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一同经21m排气筒排放。 3.多孔陶瓷坯料烧结废气经“碱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破碎、粉磨、改性工序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熔融还原工序氟化物、颗粒物,铁水调质工序、出渣工序、铁水球化工序颗粒物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4119-2025)中表1中电渣冶金和铁水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熔融还原工序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限值要求;熔融还原工序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排放限值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200mg/m3);烧结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 铜冶炼渣、粉煤灰等主要原料采用罐车运输进厂,由真空吸料机送至料仓;其它辅料均采用袋装堆存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厂内运输粉状料利用粉体运输罐运输,球团采用轨道翻斗车覆盖苫布运输;原辅料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HCl、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转运、上料过程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实验室废气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限值。 (二)废水 生产水源为市政供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全部用于冲渣不外排;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能力10t/d)处理后,全部用于冲渣不外排;实验室废液及头两道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第三道清洗废水排入园区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室第三道清洗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的标准要求,排入阜新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三)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降噪、消音、隔音、减振等防治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 一般固废中废铁屑、废包装袋、连铸废渣、沉降粉尘、混磨改性工序除尘灰和废布袋全部综合利用,废树脂返回厂家。危险废物中废润滑油/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试剂瓶、实验器皿清洗头两道废水和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10m2)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熔融连铸工序除尘灰和废布袋、脱硫石膏进行危废鉴定,按鉴定性质处置,开展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
有 |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3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