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5年9月5日)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5日至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华电丹东金山热电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
丹东市 振安区 |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二期扩建项目,位于一期工程东侧预留地内。 项目建设1台2010t/h超超临界煤粉锅炉配1×660MW超超临界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电气系统、给水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1座高190m出口内径7.5m烟囱等)。 项目利用一期已建的铁路专用线及燃料筛碎设施,其他全部新建。 |
一、废气: (1)锅炉烟气: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效率≥99.955%)+石灰-石膏石湿法脱硫除尘(效率70%)复合除尘,总除尘效率≥99.987%;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4层喷淋),脱硫效率≥99.1%;低氮燃烧器+SCR脱硝(3+1层蜂窝状催化剂,尿素),脱硝效率≥81%;烟气脱硝+静电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组合技术协同控制,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消减效率为70%以上;设置1套烟气在线+190m高烟囱,不设GGH;氨逃逸浓度小于2.5mg/m3。烟气经治理后,烟尘、二氧化硫、NOX排放均满足《辽宁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T3134-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10、35、50mg/m3)。 (2)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 二、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1)输煤废水:依托一期含煤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2×20m3/h,絮凝+沉淀,回用于输煤系统; (2)工业废水: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站,设计能力80m3/h,沉淀+气浮+过滤,回用于冷却塔补水; (3)脱硫废水:新建脱硫废水处理站,设计能力12m3/h,pH调节+混凝+絮凝+沉淀,回用于灰渣加湿; (4)生活污水: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能力2×5m3/h,出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站。 三、噪声: (1)本项目高噪设备布置尽量远离声敏感区域,高噪设备低位布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降噪、消音、隔音、减振等措施,对厂房进行封闭,排汽口、风机等加装消声器,对蒸汽管道加装隔声包裹,冷却塔设置消声器和声屏障;对建筑物采取复合隔声墙体和针对性降噪设计;东侧厂界处设置声屏障。 (2)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废: (1)灰产生量30.3万t/a、渣产生量3.37万t/a、脱硫石膏产生量9.72万t/a、石子煤0.75万t/a,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时,灰渣送事故灰渣仓(2座、Ф45m、单个容量5万m3)暂存,脱硫石膏和石子煤送脱硫石膏库(1座、90m×50m×5m,容积2万m3)暂存,事故灰渣仓和脱硫石膏库均可满足本期工程设计煤质3个月暂存要求。 (2)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在新建的危废贮存库(375m2)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 在脱硫区域设置有效容积3500m3事故浆液箱;凝结水再生处理区的酸碱储罐(1x5m331%盐酸和1x5m332%氢氧化钠储罐)设置12mx9mx0.2m围堰,储罐布置在500m3酸碱中和池上;化学水处理系统加药间硫酸储罐(1x5m350%硫酸)设置12mx9mx0.2m围堰;项目新建1台500kVA升压变压器,变压器排油量为80t,设置115m3事故油池,可贮油92t,符合《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中事故油池设计容积满足单台变压器油箱最大装油总量的100%的要求;现有柴油罐(2×500m3)设置41m×20m×1.7m围堰。 |
有 |
2 |
辽宁罗门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理改造项目 |
葫芦岛南票循环产业园区 |
辽宁罗门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中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新增一套1万吨/年废焦油处理系统(HW11精(蒸)馏残渣),位于现有废矿物油处理系统的预留区域内,采用“减压蒸馏”回收工艺。废焦油主要来源为耐火材料制造等行业中工业炉窑用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以及炼焦行业中煤气净化单元产生的煤焦油,为可流动液态,不接收半固态或固态原料。 改扩建后,现有废油泥、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处理系统无变化;目前进行焚烧处置的废焦油进入新建的废焦油处理系统;焚烧处置系统除接受内源自产危废外,增加HW08、HW11两大类外源危废,但保持3万吨/年处理规模不变。 |
一、废气: (1)新建废焦油处理系统蒸馏塔、分馏塔、水环真空泵产生的不凝气经管线收集后,去焚烧系统; (2)拟在装卸区增加1套油气平衡设施,在产品装车时,装车废气通过油气平衡设施接入储罐呼吸废气收集管线,进入焚烧处置系统处理。当焚烧处置系统停运时,储罐呼吸废气等可引入现有“碱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废气处理系统。 (3)废矿物油处理系统导热油炉燃料由现有废矿物油处理系统产出的轻质油改为园区管网供应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烟气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的特别排放限值。 (4)焚烧处置系统规模不变,类别有部分调整,依托现有烟气处理系统“SNCR脱硝+急冷脱酸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组合工艺”能够满足要求,焚烧烟气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应限值要求。企业已在烟道设置1套常规在线监测系统,监测 C0、S0、NO、HC1、颗粒物。 二、废水: (1)企业现有一座处理能力260m3/d污水处理站,实际处理量为105m3/d。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处理总量增加至114m3/d,主要为新建废焦油处理系统油水分离产生的含酚废水(2.4m3/d)以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水等。 (2)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隔油+混凝共聚破乳臭氧气浮+高级氧化+IC厌氧氧化+好氧氧化+多级A/O生物膜接触氧化+生物活性炭氧化+过滤”满足新增含酚废水处理要求,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中可行技术,依托现有排水水质可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要求。 (3)现有三效蒸发装置处理水量不变,冷凝水回用不外排。 (4)生活污水水量不变,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 固废处置方式不变,其中焚烧炉渣、飞灰、三效蒸发废盐仍外委处置;本项目增项HW49,原外委处置的废包装、实验废物作为内源与其他生产运行产生的危废一起送至自身焚烧系统处置。 四、环境风险: 在废矿物油处理系统预留区域内新建废焦油处理系统,依托现有地面防渗措施。依托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罐区四周设置防火堤(高1.2m)、装置区四周设置围堰(高0.1m);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极限高低液位联锁阀门控制系统;设有雨污分流排污管网、540m3初期雨水池、1200m3事故池以及事故切换阀门等。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位于厂区高程最低点,事故水可依靠重力流入地下池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