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5年7月21日)

  •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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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高端锆金属材料建设项目

朝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朝阳金钛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在租赁厂房内建设海绵锆生产项目,在闲置空地新建1座乙类库,建成后年生产核级海绵锆产品1000t、工业级海绵锆产品1000t、三级锆副产品342t

生产车间厂房内建设四氯化锆提纯生产系统、海绵锆还原蒸馏生产系统、精整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等;乙类库用于贮存原辅材料和海绵锆产品等。

一、废气:

1)生产车间提纯、还原、蒸馏、取打工艺废气经1旋风/布袋除尘器+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拆装废气经另1旋风/布袋除尘器+二级水洗+二级碱洗”处理;所有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海绵锆着火点低,破碎、筛分过程的粉尘比取打工序的粉尘粒度更小,粉尘收集过程更易着火;出于安全考虑,破碎、筛分过程的粉尘在车间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沉降的粉尘收集后可作为副产品三级锆外售)。

2)生产车间设备维修焊接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危废贮存库暂存废油,废油在贮存库内均采用桶装,加盖密闭贮存,少量挥发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包括废气处理排污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全部委托金达钛业厂区现有高盐废水处理站,经过多效浓缩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金达钛业海绵钛生产过程中收尘渣处理用水。收尘渣打浆用水对水质要求较低,回用可行,金达钛业生产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委托金达钛业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EBIS生化池”)处理后,排入顾洞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振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

1)设置1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产生量为64.331t/a,其中除尘灰、废焊料、废零部件及废包装材料共59.331t/a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和废锂电池共5t/a由厂家回收。

2)设置140m2危废贮存库,危废产生量为15.2t/a,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油沾染物及废气处理装置沉淀物等,全部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

1)生产车间、乙类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车间库房内四周设置排水沟,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水洗+二级碱洗)置于围堰内,车间库房外沿建构筑物外墙砌筑导流沟;在管网末端与事故应急池相连,排水系统考虑防渗防漏措施,用于收集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

2)项目依托金达钛业厂区现有的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设有污水总排口1个、雨水总排口1个。雨排口设有切换阀门,切换阀门能够将雨排系统中的初期污染雨水、事故污水、消防废水截流至事故应急池。 

3)朝阳市双塔工业区已建设1座3100m3事故水池,管网已铺设至金达钛业厂区。金达钛业可以依托园区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任何事故状态下,未经处理的事故废水不会排入地表水体或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