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5年5月13日)
-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5年5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年综合利用200万吨冶金固废再生超纯、高纯有色金属生产基地(绿电消纳)及金属研究院一期项目 |
阜新 |
辽宁特欧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阜新市太平区新型材料产业开发区,为新建项目,新增用地24万平方米。项目以锌灰、杂黄铜等工业废弃资源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提纯工艺,年产31.4万t高纯及超高纯金属。 主体工程包括高纯锌生产线(高纯锌13.5万t/a,副产氯化铵3.1万t/a、铟30t/a)、高纯铜生产线(高纯铜5.3万t/a、5N高纯锌2.6万t/a)、高纯氧化锌生产线(4N高纯氧化锌10万t/a),辅助和储运工程包括研发车间(二期工程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次氧化锌锌灰仓库、杂黄铜原料仓库、各产品仓库、渣库等。 |
一、废气: 共新增12个有组织废气排放源,具体措施如下: (1)高纯锌生产线 一次浸出投料系统整体置于封闭式投料间内,投料口设侧吸罩,负压操作,设置4套布袋除尘,处理后汇总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电积纯化系统电积槽封闭,负压抽气,设置9座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由3根20m排气筒排放;高纯锌熔铸系统集气罩收集,设置3座喷淋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二次浸出渣中和渣回转窑配料系统集气罩收集,设置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回转窑设备密闭,2座回转窑分别设置1套SNCR+沉降室+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气分别通过2根30m排气筒排放,;铟萃取系统萃取槽封闭,负压抽气,设置1套碱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排放。 (2)高纯铜生产线 预处理锌锭浇铸铜锭浇铸系统集气罩收集,设置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 (3)高纯氧化锌生产线 碳酸锌煅烧系统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措施,烟气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包装系统集气罩收集设置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排放。 2座回转窑(分别1根排气筒)及煅烧窑(2座合用1根排气筒)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装置。 二、废水: (1)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三套系统,1座1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1座1000立方米生产废水收集池(回用水池)。 (2)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全部回用生产工艺,不外排。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太平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 项目设置1座50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3处面积分别为20平方米、768平方米、210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库。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杂黄铜磁选杂质、杂黄铜水洗压滤杂质污泥、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滤布、废劳保用品及铅渣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布袋、回转窑窑渣待鉴别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环境风险: 罐区设有围堰;电解槽地上悬空,槽体外设有防漫流及收集导流设施;厂区设雨污分流管网、雨排水切断阀门、1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事故污水管网与1000立方米事故池联通。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