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4年11月25日)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国医科大学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沈阳 |
中国医科大学 |
辽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将现有科研楼对面空地作为“中国医科大学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新建一栋实训楼,从现有科研楼内移出部分设备,并建设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可缓解现有实验用房不足现象,有利于师生合理安排实验和课程时间。 本项目建成后工作人员及学生数量不变。项目总投资10560万元。 |
(一)废气 本项目29个分子生物实验室、2个试剂间、19个细胞间产生的废气采用通风橱收集,经排风管道排至楼顶20套废气净化装置(二级活性炭)处理,由2个25m和2个26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环评预测,排放废气中NMHC、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前两次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理,后续实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至学校现有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初沉池+一级接触氧化+一级沉淀池+二级接触氧化+二级沉淀+接触消毒池)预处理,经中国医科大学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虎石台北污水处理厂。经环评预测,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pH、LAS、粪大肠菌群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要求。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经环评预测,学校西侧、北侧、东侧、南侧边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昼间限值,各敏感点的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限值。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超净工作台过滤滤芯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物88.951t/a(过期药品、废弃一次性的实验用品、实验废液、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废活性炭4.6t/a,送危险废物贮存库(11.8m2)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