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4年11月1日)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围填海工程 |
大连 |
中核大唐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
大连指南针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填海工程位于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厂区南部,填海面积10.8094公顷,用于核电厂一期工程厂区建设用地和护岸工程。 工程预计于2025年开始动工,至2027年项目完工。利用核电厂区内开山土石进行填海。本项目用海面积为10.8094公顷,形成有效陆域8.8496公顷,填海区护岸处标高13.2米,填海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 |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围挡100%标准:施工场地周围设置连续、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2、土方回填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置2台洒水车,土石方回填施工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3、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输车辆采取篷盖、密闭等措施。 4、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清洗:所有进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出入口进行清洗,防止带泥上路。 6、物料堆放100%覆盖:未及时回填的物料必须用防尘篷布覆盖。 采用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四阶段标准限值机械施工。 施工期悬浮泥沙控制措施 1、根据《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本项目填海采用先围后填的施工方式。 2、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季、台风及天文大潮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繁殖期和迁徙期,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施工对渔业资源的影响。 3、优化施工方案、进度,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的扩散范围。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