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4年8月27日)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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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27日至9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图书教学科研楼改造工程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①地下1层改造为设备用房,主要为变电所、制冷机房、消防水池、生活水箱及泵房;

②1-6层改造为门诊医技功能房间;

③7-18层改造为实验室;

④19层改造为库房及设备用房。

⑤新增架空连廊。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排浓水。

实验室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及生活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共同经过本项目新建化粪池进入院区现有门诊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各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要求。

实验室清洗废水预处理设施设计规模10m3/d,处理工艺为“预沉淀+酸碱中和+絮凝+气助凝反应+沉淀+过滤+臭氧催化+消毒+石英砂活性多介质吸附+微滤”。

现有门诊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O池+二沉池+中间水池+过滤+消毒”,本项目新增污水量64m3/d,建成后全院平均每天处理水量1265.51m3/d,符合设计规模1800m3/d。

(二)废气

施工期按照建筑工地、物料堆放、工地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渣土车辆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相关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设置2.5米高硬质围挡并加装喷雾装置,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施工扬尘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生物安全柜产生的少量含病原微生物废气、危废贮存间有机废气。

①实验室设置通风橱,经引风系统引至楼顶,由4个排气筒排放。6层实验室废气引至6层屋顶经SDG+活性炭二级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DA003,高32m);7层~11层(含8层危废贮存点有机废气)(DA005)、12层~15层(DA006)、16层~18层(DA004)实验室废气引至19层屋顶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后放(高80m)。经环评预测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

②新建消毒池和污泥池为地下结构密闭设置,喷洒除臭剂,经环评预测恶臭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③生物安全柜设置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和紫外光消毒装置,对少量含病原微生物废气进行消毒和过滤吸附,70%气体通过供气口内循环,30%通过实验室换气装置外排。

(三)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危险废物包括门诊和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实验室废液、实验室沾染试剂废包装物和容器、污水处理污泥(化粪池污泥、依托门诊污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废水预处理装置污泥)、实验室废气处理装置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和消毒装置(废ULPA过滤器和废紫外灯管)。一般固体废物为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滤膜和实验室一般固体废物(未沾染药品试剂的废弃包装物和容器)。

①医疗废物、生物安全柜废过滤器和消毒装置等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周转箱盛装,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贮存,定期转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②实验室废液、实验室沾染试剂废包装物和容器、实验室废气处理装置废吸附剂采用密闭承装,贮存于6楼新建危废贮存点,贮存点设置负压引风并入DA003排气筒,经SDG+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

③污水处理污泥利用本项目新建2个100m3化粪池,1个100m3消毒池,1个100m3污泥池进行脱水、消毒和贮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

④实验室产生的未沾染药品试剂的废弃包装物和容器以及纯水制备设备产生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消声、建筑隔声、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医院东北侧、西北侧、西南侧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南侧边界噪声满足1类标准限值要求。医院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