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4年8月21日)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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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审查的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21日至8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大连港长兴岛港区西中岛作业区206#207#液体散货码头配套区填海工程(已历史填海形成)

大连

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煜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一期)”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内。

根据2008年《国家海洋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海发〔2008〕29号),“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经国家批准后,可以先开展围填海活动,然后再根据区域用海功能布局和实际用海面积,为项目单位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

本项目填海面积为3.1106公顷,填方16.95万立方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围填海项目需要编制《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2019年和2021年,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针对长兴岛历史遗留问题用海图斑编制了《长兴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长兴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补充方案》并经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已经报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2〕124号)。方案计划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约87150.21万元,其中包括本项目填海区域的生态修复补偿资金72.91万元。

2

大连西中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中岛仓储项目填海工程(已历史填海形成)

大连

大连西中岛中连港口有限公司

大连煜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13.4920公顷位于原国家海洋局于2009年7月批复的“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一期)”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内,0.2147公顷位于用海规划范围外。根据2008年《国家海洋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海发〔2008〕29号),“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经国家批准后,可以先开展围填海活动,然后再根据区域用海功能布局和实际用海面积,为项目单位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

本项目申请填海面积为13.7067公顷,填方89万立方米。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围填海项目需要编制《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2019年和2021年,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针对长兴岛历史遗留问题用海图斑编制了《长兴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长兴岛(含西中岛)区域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补充方案》并经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已经报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2〕124号)。方案计划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约87150.21万元,其中包括本项目填海区域的生态修复补偿资金316.27万元。

3

辽河干流防洪提升涉及油气设施迁改工程(冷家油田)

鞍山

盘锦

辽河油田冷家油田开发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更换冷家油田爬越辽河国堤的11条输液(油、掺稀油)、12条输水(清水、软化水及回注水)及7条输气管线,共计30条、长6.0km(液、水、气管线同沟地埋式敷设);

4个井场设置4台电加热器(3台30kW,1台60kW),用于加热本项目改建管线内采出液。

本项目总投资为2306.92万元,环境保护投资合计233万元,环保投资比约为10.1%。

废气:施工期场地设置围挡、物料防尘网覆盖、设置3处车辆冲洗点(坝徐线与坝体交界处)、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施工期做到“六个百分百”要求。清管作业全流程封闭。采用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四阶段标准限值机械施工。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废水:施工期污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站场。旧管线拆除前进行清管作业,清管废水直接进入封闭罐车;管线建成后进行试压验漏,试压废水直接进入封闭罐车。清管废水及试压废水经罐车密封运输至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严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严禁施工物料、施工垃圾等进入河堤堆放,控制作业面,及时清理弃土弃渣。洗车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严禁晚上10时至次日6时进行高噪声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隔声降尘挡板。运营期主要来自电加热器运行产生的电磁噪声,经环评预测电加热器所在井场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管线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管线施工产生的零碎焊条及剩余防腐保温材料回收利用;在电加热器运行期间,定期由厂家对导热油进行更换,废导热油由厂家以危废要求进行贮存及运输,由厂家带回处理重复利用。

土壤和地下水:管线全部进行防腐保温,施工过程中接缝采用保温条密封,埋地管线采用防腐层-保温层-防护层-防水层的多层结构,保温防腐性能、预处理工艺、施工条件符合《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GB/T50538-2020)的要求。同时结合管线走向,确定在管线沿线及河道内侧布设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根据周边浇灌民井的分布情况,布设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

生态:项目施工期减小工程扰动范围。不进行砍伐树木,不在堤坝内河滩地设置堆料场等临时工程,禁止倾倒垃圾、废弃物等。表层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临时堆土场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设;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

风险:每半年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等);每年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采出液集输管线采用SCADA自控系统;大坝内外设置截断阀,发生泄漏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管线物料运输。

4

沈阳药科大学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项目

沈阳

沈阳药科大学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将校本部现有四个室外篮球场作为“沈阳药科大学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的建设用地,新建一栋综合楼,购置综合楼实验仪器设备,并配套建设综合楼相应的道路、绿化和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设施;以该综合楼为平台,面向区域经济和医药行业发展主战场,组建化学药品研发、中药研发、生物制品研发三大创新平台。

工作人员主要来自药大南校区调配,届时校本部将增加2511人。

项目总投资13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67万元。

(一)废气

13个实验室(DA001、DA002)、1个试剂暂存间(DA003)、6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和1个洁净室(DA004)产生的废气采用通风橱、集气罩收集,经排风管道排至楼顶16套废气净化装置(干式化学过滤器+活性炭)处理,由4个34.8m高排气筒排放。经环评预测,排放废气中NMHC、甲醇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浓度限值要求和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的要求。

实验废水预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经排风管道送至屋顶31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经环评预测,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施工期按照建筑工地、物料堆放、工地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渣土车辆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相关扬尘防治措施,例如施工现场设置2.5米高硬质围挡,并设置喷雾装置;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施工扬尘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二)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用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禁止夜间施工。经环评预测,学校边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昼间限值,各敏感点的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昼间限值。

(三)废水

本项目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前两次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理,后续实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至新建的地下实验废水预处理站(调节—微电解/芬顿反应—混凝沉淀—MBBR生化—臭氧氧化—过滤吸附—UV光氧)预处理,经药科大学校本部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经环评预测,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物(含废滤芯、废滤膜、废石英砂、废树脂、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紫外线灯管,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危废包含实验产生的废物81.14t/a(实验检测后的残留样品、废弃一次性的实验用品、实验废液、清洗废水)、沾染药剂和溶剂的废包装物5.41t/a、实验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滤料5.5t/a、废活性炭4.155t/a,实验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9.12t/a、废活性炭0.17t/a,分别在6个危废贮存点(共39.2m2)、1个污泥贮存池和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60m2)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5

国家农业科学沈阳观测实验站建设项目

沈阳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新建戊类库房1座用于存放作物秸秆及籽粒样品、田间工程围栏300m;依托现有大棚5座及试验田进行作物种植与观测;依托植保所实验室并新购入设备进行病菌、昆虫的观测与检测。项目共计12个研究方向,其中研究方向1-5的理化指标检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植保所实验室用于研究方向6-12的生物检测与研究。

本项目工作人员均从农科院现有职工调配,不新增加职工。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

(一)废气

项目无废气排放,仅有灭菌锅泄压排放的水蒸气,以无组织形式散逸。

施工期按照建筑工地、物料堆放、工地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渣土车辆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相关扬尘防治措施,例如施工现场设置2.5米高硬质围挡,并设置喷雾装置;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施工扬尘应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二)噪声

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禁止夜间施工。采取降噪措施后,经环评预测,院址南侧(东陵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院址西侧、东侧、北侧满足1类标准限值。

(三)废水

本项目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前两次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理,后续实验清洗废水经灭菌锅灭菌后与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农科院废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满堂河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外排量为12.73m3/a。经环评预测,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pH值、粪大肠菌群数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0.01t/a,由厂家回收处理;纯水废包装桶产生量约0.005t/a、大棚废弃塑料膜产生量约5t/a,均由环卫部门直接清运处理;废弃作物秸秆及籽粒产生量约157.61t/a、废弃土样0.017t/a、废弃虫卵0.004kg/a、废病菌孢子0.001kg/a,除籽粒外售外均直接还田。

危险废物:危废(初期实验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废杀虫剂瓶、废农药瓶、废化肥袋、废生长调节剂瓶)合计12t/a,依托农科院创新大厦内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5m2)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6

2万吨高端航空航天海绵钛全流程项目

朝阳

朝阳金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本项目位于北厂区,新征用地239399.82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内容为新建海绵钛原料生产系统、海绵钛生产系统、镁电解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项目实施后,实现年产2.2万吨海绵钛、海绵钛原料8.8万吨和精镁2.6万吨。

1)海绵钛原料生产系统为1套海绵钛原料生产车间,包括原料转运站、液氯储库及氯气液化汽化、氯化及尾气处理车间、精制车间、冷冻站、储罐区及相应的循环水及变配电控制系统等设施,年产海绵钛原料8.8万吨;

2)海绵钛生产系统设置2套还蒸车间,均包括准备工段、还原蒸馏工段、废气处理工段及相应的循环水及变配电控制系统等设施,年产海绵钛2.2万吨;

3)镁电解生产系统设置1套镁电解车间,包括镁电解车间、整流所、氯压机室及相应的循环水及变配电控制系统等设施,年产精镁2.6万吨。

2.本工程总投资11831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26.44万元,占总投资的1.88%。

(一)废气

参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方法,环评报告计算项目2#渣棚、精整车间、3#维修车间、2#氯压机室、2#危废贮存库、镁电解维修车间、反应器制作车间外50m,2#收尘渣处理站外100m,2#镁电解/精炼车间、3#和4#还蒸车间外200m,3#氯化车间、2#原料转运站、2#精制车间外500m。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采用清污分流,设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三套排水系统,新建1座29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中废气处理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化验室排水、地面和设备冲洗水、软化水制备浓水、制冷站排水、空压机冷凝水等生产废水回用于收尘渣打浆站打浆用水,打浆站产生的压滤液进入现有1座200m3/d高盐废水处理单元,经过多效浓缩蒸发得到氯化钙和氯化钠结晶盐,作为副产品外售;冷凝水回用于氯化收尘渣打浆用水。

生活污水依托在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处理的锅炉排污水经厂废水排放口排入顾洞河污水处理厂。

厂废水排放口中氯化物、BOD5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动植物油和LA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限值要求;pH、COD、石油类、NH3-N、SS、总磷和总氮排放浓度均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及其修改单中相应标准要求。

(三)固废

本项目设置1座100m2和1座1440m2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8837.09t/a,其中废布袋及废树脂6.2t/a厂家回收,高钛渣、石油焦原料仓除尘灰等84.773t/a回用于生产,氯化炉渣17519t/a外售综合利用;

设置1座150m2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9253.72t/a,其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及生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抹布等19.3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尘渣处理站压滤泥和废滤布、镁电解车间槽渣等29234.4t/a需鉴别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贮存于危险废物库。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规定,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新增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位,共11个点位;根据厂区地下水流向,布设5眼地下水监控井。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生产装置区:对生产装置区(3#氯化车间、2#精制车间等)及危险品存储区(如液氯储罐、四氯化钛储罐、盐酸储罐等区域)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在装置和危险品存储区周围设置围堰、防火堤及排水沟、切换阀等配套设施,防止初期污染雨水和事故泄漏物料、消防废水等造成污染,并在管网末端与事故应急池相连,排水沟考虑防渗防漏措施,用于收集事故废水。

2)事故水收集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设有污水总排口1个、雨水总排口1个。雨排口设有切换阀门,切换阀门能够将雨排系统中的初期污染雨水及事故污染雨水、消防废水截流至事故应急池。

本项目新建1座2900m3初期雨水池;事故废水依托厂区现有2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6045m3(1#事故应急池位于现有厂区中部,容积为2205m3;2#事故应急池位于现有精整车间东北角,容积为3840m3),将收集的事故状态下污染雨水、事故废水、消防废水等各类污水,送厂区现有高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可回用。

7

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一窑三线”电子级薄玻璃、光伏玻璃背板和汽车玻璃生产线项目

本溪

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拆除两条生产线的日熔化能力均为600t/d,产能置换改建1条生产线产能为1160t/d,采用一窑多线生产线技术,同时配套建设煤气车间、原料加工车间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新1线产品产量为736万重箱/年,其中光伏背板玻璃400万重箱/年,汽车玻璃226万重箱/年,电子级薄玻璃110万重箱/年。熔窑冷修周期为12年。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优质浮法玻璃350万重量箱;汽车玻璃584.4万重箱,光伏玻璃567.6万重箱,电子级薄玻璃110万重箱/年,总计1612万重箱/年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26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6%。

(一)废气

本项目玻璃熔窑采用煤气发生炉自产煤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其中煤气量28257.60万m3/a,天然气量1130.30万m3/a,熔窑烟气经余热锅炉利用后,采用“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0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NOx排放浓度满足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从严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2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申请>的回复》中颗粒物20mg/m3、SO2100mg/m3、NOx300mg/m3,HCl,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相应标准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采用清污分流,设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三套排水系统。厂区现有1座1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内初期雨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现有1座35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要求后,回用至现有3#线烟气除尘和脱硫装置、厂内降尘以及原料系统补充用水。

(三)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为87402t/a,分别为废包装袋、碎玻璃、除尘器收尘灰、锡渣、废耐火材料、粉煤、煤气炉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脱硫灰、离子交换树脂等,其中厂内回用61900t/a,外委全部综合利用25502t/a;项目依托厂区现有1座206.8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8.67/a,包括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煤焦油、废制氢催化剂等,全部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的西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余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3类标准;西厂界最近敏感点泥塔村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的地下水防渗分区及措施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将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同时设置5个地下水监控井和3个土壤监测点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现有厂区设置1座15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区地表设雨排管网,连通初期雨水收集池处设置换向阀,初期雨水沉淀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复用于生产。

2)厂区设置生产装置区和厂区废水风险防控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及污染雨水等造成的环境污染。全厂现有6座事故水池,分别为脱硝储罐1座30m3事故收集池,气保车间2座216m3事故池,2#生产线1座144m3事故池,3#生产线1座80m3事故池,原料加工区1座1856m3事故池,本项目新建1座400m3事故池,项目改建后事故池总容积为2942m3,各事故池相互联通,可接纳全部事故废水,保证事故废水不会排入外环境。

3)环评报告地表水风险预测结果表明,距厂址西侧厂界3350米内不得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4)根据厂区各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可能产生污染的地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对厂区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