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4年5月13日)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 编辑: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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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68
传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11016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 |
阜新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扩建2台1163t/h煤粉锅炉配2×350MW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电气系统、给水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1座高210m内径7.7m烟囱等)。项目总投资约31.766亿元,环保投资5.0582亿元,占总投资15.92%。根据发改委核准文件,为确保新旧热源有序衔接,2025—2026年采暖季现有2台220MW(一二期)热电机组作为事故应急备用热源,待本项目稳定运行一个采暖期后关停转为应急备用电源。 |
(一)废气 1.锅炉烟气 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效率≥99.94%)+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效率70%)复合除尘,总除尘效率≥99.982%;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4层喷淋),脱硫效率≥98.5%;低氮燃烧器+SCR脱硝(2+1层蜂窝状催化剂),脱硝效率≥80%;烟气脱硝+静电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组合技术协同控制,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消减效率为70%以上;设置2套烟气在线+210m高烟囱,不设GGH;氨逃逸浓度小于2.5mg/m3。 烟气经治理后,烟尘、二氧化硫、NOX排放均满足《辽宁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T3134-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10、35、50mg/m3)。 2.其他废气 (1)灰库:3座灰库各设1个仓顶布袋除尘器+1个32m排气筒 (2)石灰石粉仓:1座石灰石粉仓设1个布袋除尘器+1个29m排气筒 (3)煤仓间转运站:1座煤仓间转运站设1个布袋除尘器+1个40m排气筒 (4)碎煤机室:1座碎煤机室设1个布袋除尘器+1个25m排气筒 (5)转运站:1座转运站设1个布袋除尘器+1个35m排气筒 其他废气经治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 (二)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1.输煤废水:含煤废水处理设施能力2×15m3/h,絮凝+沉淀,回用于输煤系统 2.工业废水:工业废水处理站能力100m3/h,pH调整+絮凝+澄清+中和,回用于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及回用水池,用于输煤系统、干灰调湿及除渣用水 3.脱硫废水:低温多效闪蒸浓缩(设计能力2×10t/h,处理本期脱硫废水10m3/h+三期脱硫废水10m3/h共计20m3/h)+旁路烟道干燥(设计能力3t/h),回用于回用水池 4.循环水旁流处理系统:设计能力1000m3/h,晶体造粒流化床+固液分离流化床,回用于循环水补水 5.生活污水:设1套处理能力为2m3/h生活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采用生化工艺,处理后污水全部送至回用水池回用。 (三)环境风险 再生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循环水旁流处理中新建硫酸储罐(2m3)和次氯酸储罐(2m3)均设置5m×2m×0.2m围堰;新建锅炉补水处理系统30%盐酸和30%氢氧化钠,规格均为25L,均设置1m×2m×0.2m围堰;新建2台420MVA主变压器,单个变压器排油量为65t,设置216m3事故油池,符合《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中事故油池设计容积满足单台变压器油箱最大装油总量的100%的要求;现有柴油罐(2×500m3)位于西厂界处,已设置640m3围堰。 (四)固体废物 1.灰渣产生量53.96万t/a、石子煤产生量1.224万t/a、脱硫石膏产生量8.62万t/a,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暂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时送至三期工程批复的贮灰场(环评:环审〔2003〕297号,验收:辽环验〔2008〕027号)内事故贮灰场处暂存。三期工程贮灰场位于海州露天矿东侧开采后矿坑内,距离阜新发电公司约1.2km,占地面积约15万m2,深80~120m之间,容积约1500万m3,可贮存固废量约1200万t,已贮存固废量519万t。本工程事故贮灰场位于三期工程贮灰场东侧区域,阜新电厂提供暂存范围长约500m,宽约200m,暂存量约50万m3,可满足本期工程设计煤质灰渣6个月暂存要求、石子煤和脱硫石膏3个月暂存要求。 2.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库(70m2)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噪声 本项目总图布置中将高噪声车间布置在远离声敏感目标区域,并将高噪设备低位布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采取降噪、消音、隔音、减振等措施,对厂房进行封闭,排汽口、风机等加装消声器,对蒸汽管道加装隔声包裹,冷却塔设置消声器和声屏障;对建筑物采取复合隔声墙体和针对性降噪设计;在主厂房周围及其它声源附近种植高大乔木。 采取降噪措施后,北区西厂界、南厂界和北厂界和南侧冷却塔区域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限值要求;北区东厂界,南侧冷却塔区域南、东、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各声环境保护目标均能满足现状各自《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4b类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