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要敏感时期节点应急及维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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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综治委928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一长假、元旦、春节等重要敏感时期节点的安全稳定,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市环保部门在节日期间要安排好领导带班值班工作,严守带班值班工作制度,严禁擅离值守岗位,确保及时处理紧急重要情况,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和重要环境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2.认真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加强对环境风险企业监管,强化预防预警,备足应急物资和力量,维护好应急设施设备,切实做好应对一切突发环境事件和复杂环境问题的准备工作。

3.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和“12369”信息主渠道作用,保证通讯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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