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过企业微信召开防范汛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视频会议

  •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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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生态环境部通过企业微信召开防范汛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视频会议,总结交流今年以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部署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部党组和部疫情应对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抓实抓细涉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环境监管“两个全覆盖”。同时,各级生态环境应急部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积极做好复工复产保障工作,年初以来,各类突发事故均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会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要抓紧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前筹划部署。各地要充分认识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认真梳理行政区域环境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提高应对汛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对照职能分工和预案要求,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推动和再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要深化部门联动,加强监测预警。各地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条件可能次生的环境污染风险,密切关注汛期灾情,加强环境保护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密切跟踪气象灾害、水利调节和生产安全事故等预警性、苗头性信息,科学研判,及时响应,同步联动。要进一步加强汛期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适时加密连续监测、采样监测和测量分析的频次。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风险防范。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紧密结合行政区域内环境风险特点,全面排查环境敏感区域,及时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摸清辖区内环境风险底数。加大对尾矿库企业、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企业,以及油气运输管线、危险废物堆存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减少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时刻关注汛情灾情,科学评估汛期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四是要抓实抓细准备,落实各项措施。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的原则,时刻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在岗、措施到位、设备齐全、通讯畅通,做好随时处置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准确掌握行政区域内重点目标信息,提高应对汛期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要加强应急值守,科学妥善应对。各地要健全汛期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责任到人、每天24小时信息畅通。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科学布点监测,及时报告信息。六是要主动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舆论应对机制,落实信息公开“5·24”要求(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主动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权威信息,避免谣言滋生传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专家解读和舆论引导,多渠道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公开信息时,要说清楚污染物质、污染范围、防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消除公众疑虑,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