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更新省级环境应急专家库

  •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
  • 编辑:生态环境应急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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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全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近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省级环境应急专家库进行了调整更新。

省厅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本人申请的方式,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有关重点企业、相关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其他相关行业领域等单位,公开征聘具有丰富管理、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入选省级环境应急专家库。经推荐和评定,共确定省级环境应急专家84人,专家聘期为三年,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专家库重点涉及环境应急管理、应急处置、环境风险评估、环境监测、水和土壤污染事故处置、危废管理、我省主要工业行业环境风险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

    辽宁省省级环境应急专家库于2011年建立,已经过两次调整。省级专家库自建立以来,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充分发挥了专家们的智力和技术优势,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决策建议。同时,库内专家们还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科学研究,提供环境应急和污染治理的政策建议。目前,我省正处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关键时期,环境风险形势非常严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本次环境应急专家库的调整更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体系,为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将推动全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