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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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厅干部职工平安过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已经排定的春节值班表,带班领导要认真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全时在岗,替岗要提前请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每日8:30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不得离岗。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带班领导,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二、确保办公楼、住宅和交通安全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预防性工作,重点场所(部位)在节前要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放假前,办公楼要关好门窗,并做到人离电断,空调关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职工离家注意关闭水、电、煤气阀门开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厅办公室、各直属单位要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严禁公车私用;职工外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行为,确保交通安全,维护我厅形象。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