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部分城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暨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座谈会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
  • 编辑:生态环境应急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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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部分城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暨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座谈会,听取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沈阳、鞍山、阜新、辽阳、盘锦和葫芦岛等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化工园区工作人员,省环保集团有关专家,省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是生态环境部本年度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相关要求,深刻认识整体环境安全形势及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开展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相关城市及试点化工园区要克服困难,按时完成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园区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责任主体和建设目标;二是要按照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要求和园区发展需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方案制订修订,及时报送建设方案;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会议强调,化工园区作为化工企业集中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比一般园区更高,事故造成危害比其他园区更为严重,有毒有害气体是造成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最主要因素之一,要切实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处置涉有毒有害气体突发环境事件,坚持底线思维,抓好环境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