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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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我省发生5起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其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1起,因交通事故引发4起。

1115日凌晨,昌图县双庙子镇建国村3102线路旁发生一起两车刮碰事故,导致一辆载有20余吨沥青粘合剂油罐车(车牌号黑M82335)尾部破裂,车载沥青粘合剂全部泄露。昌图县保局接报快速反应,立即由马万良副局长带领应急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一是指挥肇事车辆司机等筑拦截坝,防止污染物流入河道,防止污染面扩大;二是通知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彻底清理被污染的地面,将被污染的沙土、杂物等污染介质进行专业处置。6日早8时至次日15时,共收集污染介质(沙、石土等)270余吨,全部送至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理,确保彻底清除污染源,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1151420分,在京哈高速北京方向482km+500米处,一辆载重50吨运输化学品的罐车(辽P08273),从高速公路冲出,掉在乡村公路与高速公路交会路桥的路面上,有少量糠醛泄露,事故造成司乘人员11伤。市环保局接报快速反应,立即由市局应急处人员会同凌海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过联系葫芦岛市盛龙运输公司(事故车辆所属公司),采取转运的方式,将事故车辆中留存的糠醛,抽至另一辆罐车中并运至安全处妥善处置,并将路边被污染的土壤收集,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1610分,转运工作结束。

311721时左右,一运输二甲苯罐车在沈大高速侧翻,导致部分泄漏。营口市政府领导李松利、副秘书长陆忠财带环保、安监、消防、高管局等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和应急监测,由于泄漏量较少,处理及时,泄漏污染物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411171830分,抚顺市东洲区伊科思化工厂碳五分馏装置发生爆炸起火事故。爆炸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处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部门,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原则有效开展工作,对事故现场周边大气、水环境进行持续监测,各项大气指标未见异常,事故消防废水已全部进入事故池,没有外排。

512181140分,沈大高速14公里处一罐车(辽K06847)因罐体内二硫化碳微量渗漏,遇热自燃,导致车辆起火。沈阳市环保局立即派出应急工作人员和应急监测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属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消防部门迅速采取火点扑救、罐体降温、堵漏处理,有效控制了事态; 1330分至1730分,市环境监测站对事故点下风向50-80米处空气环境进行了监测,二硫化碳瞬时最大值由75ppm降低至8ppm,周边无大气敏感目标,大气环境安全; 1810分,市环境监测站完成“秀匠排干”水样化验分析,事故点下游300米处,两次水样二硫化碳含量分别为:25.8mg/l4.70mg/l;下游东羊角断面两次水样二硫化碳含量均未检出,2000分与次日800分,市监测站跟踪监测“秀匠排干”,未检出二硫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