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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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全省发生4起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其中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3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1起。

1、“5.23”大连东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起火事件。5233时,大连东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洗刷车间着火,车间内存放的95吨废油渣和89吨废油漆桶基本烧尽,至8时左右火势得到控制,部分消防废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海域,经现场监察,入海口处有少量油花。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事故现场至入海口之间设置了三道防线控制消防废水入海。在东泰公司厂区外设置围堰,将截留的消防废水抽至罐车送到临近的大连建华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应急事故池;在距东泰公司厂区300米外低洼处设立第二道防线,对市政雨水管道进行封堵,将溢流出的消防废水截留围堵在低洼地并调集建华污泥厂、大连港、东泰公司等单位罐车进行清运,集中送至大连市环境突发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储存库应急事故池;在雨水管道入海口设立第三道防线,针对已经进入入海口的部分消防污水,协调金普新区应急指挥中心调配辽河油田溢油应急处置队伍布设3道围油栏和7道吸油毡进行围堵,防止扩散至周边海域。至2520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确保了未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2、“6.13”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北侧工地施工造成不明液体泄漏事件。61316时,大连市二十三中学北侧宏都熙景南工地在清理垃圾时,将长10米、直径2.3米的金属罐体挖破,流出黑色粘稠液体形成一条长约10米,宽约3.5米的污染带。大连市环保局接报后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调度环境监察、监测等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对事发区域周边进行封闭警戒;对已流出的不明液体在封堵防止扩散的基础上,与渣土进行拌合后,组织危废处置专业队伍进行转移处置,共13车、约365吨,全部转运至大连市突发环境事故危险废物应急储存库;对残破罐体进行防渗封堵,转移至安全地带;对现场处理后的坑体进行了填埋。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点周边环境空气进行监测。分别在事故点、事故点下风向设置4个监测点位,对硫化氢、氨气、氯气和VOC(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4个监测点位硫化氢、氨气和氯气均未检出,VOC监测结果分别为3.096mg/m30.811mg/m30.749mg/m30.047mg/m3,标准为0.60 mg/m3。监测结果表明,事故点40米外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未受影响。另外监测人员对不明液体进行了采样分析,检测结果初步判断为强酸性高分子有机物。614日,进行了跟踪监测,事故点VOC0.126 mg/m3,符合相关参考标准,距离事故点约50米的23中学宿舍门前VOC未检出。

3、“6.14”松木岛大桥附近原油罐车发生事故导致泄漏事件。614220分,一辆装载40吨原油罐车在松木岛化工园区内松木岛大桥北约5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部分原油泄漏至附近雨水管网。大连市环境监察人员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调集物资、装备及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对事故点路面油污进行清理,对雨水管网中含油污水进行收集。为防止油污入海,在入海口设置了5道围油栏、5道吸油拖栏,在雨水管网排放口设置了2道围油栏、2道吸油拖栏。在松木岛大桥雨水管网排放口围油栏内、入海口第一道围油栏内、入海口第二道围油栏内以及入海口下游500米处围油栏内布设4个海水监测点,监测结果为:2.42mg/L0.350mg/L0.255mg/L0.183mg/L监测结果显示雨水管网排放口围油栏内污水石油类超过《海水质量标准》中四类海域标准3.84倍,其他各监测点均未超标。监测结果表明,由于应急处置及时有效,事故基本未对下游海域海水质量造成影响。

4 、庄河市新华街道明星委变电所东墙外一罐装物发生氯气泄漏事件。62411时左右,庄河市新华街道明星委变电所东墙外一废品收购站收购一废弃钢瓶(罐体高120cm,直径60cm,为氯气罐),在搬卸过程中造成罐体阀门松动,导致罐内氯气泄漏。事故发生后,庄河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安监、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实施。消防人员对泄漏钢瓶初步封堵后运到人员稀少的开阔地带,重新更换阀门,泄漏罐体被完全封住。庄河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测,事故现场空气质量已达标。庄河市环保局对现场渗漏到土壤中的液体进行中和处理。事发至16时,庄河市医院共收治不同程度身体不适患者159人,相对症状较重的3人经治疗后生命体征平稳,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