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三季度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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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全省发生5起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其中因自然灾害引发的1起,非法排污引发的1起,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1起,交通事故引发的2起。

1726日,沈阳市蒲河水面出现油污。经查,油污是多年废弃池塘原油污物,受暴雨影响,冲刷到河道所致,该河段事故点下游水域周边,无其他环境敏感点。属地政府和市环保局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清除水面油污。在导流渠、水塘水面、河段闸坝等位置,铺设吸油物资,净化水体;进行水塘原进水管改道,切断水塘进水;塘内原水经吸油无纺布多次过滤排空后,对水塘进行填土覆盖;污油及油类沾染物集中收集转运,进行高温焚烧处理。监测结果显示:“孝信桥控制断面”石油类浓度于27日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其他断面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蒲河水质正常。

2892055分,大连市环保局接到大连金普新区环保局报告,泊石湾海域出现油污。经现场勘察,污染区域主要集中于泊石湾近岸海域,长约200米,面积约1000平方米。污染海域周边没有企业排放口,东侧约1000米处有一个市政排污口,未发现油污排放。经海事部门海上巡查判断,油污应为海上过往船舶倾倒的废弃柴油。事发后,我厅和金普新区管委会等立即成立应急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和清污工作。组织大连东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对上岸含油废物进行及时清运和处置,共清运吸油毡、围油栏等含油废物约10吨。经过各方连续奋战、科学处置,截至81110时石油类监测数据为0.0169 mg/L,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水质石油类标准。

38151230分,一辆装载约9吨浓盐酸罐车在庄河开往大连方向城子坦路段因罐体焊点裂开导致盐酸泄漏,罐体内盐酸基本全部泄漏,泄漏盐酸流到路边沟渠。事发地周边1.5公里范围内没有敏感人群,事发地周边没有饮用水源地。现场救援人员调来空罐车将事故罐车内剩余少量盐酸导出,消防人员使用消防水进行洗消。经现场监测,事故点周边10米范围内可以闻到较强刺激性酸味,HCL(盐酸)监测结果:距事故点下风向5米处7.4 mg/m3,超标36倍(标准为0.2 mg/m3);下风向100.8 mg/m3,超标3倍;下风向20米处未检出,监测结果表明事故对事故点20米以外区域没有造成明显影响。监测人员对受污染土壤进行采样送实验室分析。应急救援人员对消防水进行了围堵,专业危废处置队伍对沟渠内水进行加生石灰中和处理,对事故点周边被污染土壤进行清运处置。共清理酸污泥26桶(约6吨),均运至专业危废处置企业进行安全处置。处置清理后的土壤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置。

49423时,一台油槽车侧翻在开原市境内威远堡镇大桥,油槽车内沙油泄漏,由寇河流入清河,造成污染。铁岭市环保局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和牧昌公司三家单位,组织应急抢险,采取三道拦截污染措施:一是在滨水新城北清河设置拦污坝;二是在二寨子设置拦污坝两座;三是在六寨子设置拦污坝两座。组织沿清河两岸清污行动,由威远、城东、老城、业民四个乡镇负责,沿清河两岸清理油污,组织牧昌公司清理事故现场。油槽车内泄露的沙油,所造成的污染已控制在清河。截至9516时,此次油槽车泄漏事故得到妥善处置,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检测,结果表明各断面水质均不超标。

591916时,丹东市环保局接到举报,同兴镇附近河流发现水样浑浊,立即指派监察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排查,并采取环境监测、控制措施。经查,污水来自丹东市振安区鞍东选矿厂,系该选矿厂沉淀池少量尾矿水外溢导致,虽然尾矿水外溢得到有效控制,但已外溢的尾矿水流到下游季节性小河中,造成小河河道轻度污染。环境应急人员向河道内播撒漂白粉降低污染。经查,河道周围无水源地和居民区,未造成人员、牲畜中毒及相关财产损失等后果。截至9239时,多次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河水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