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及备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 编辑:生态环境人事处信息
- 来源:
关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及
备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评选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22号)要求,按照“差额评选、民主择优”原则,在充分考虑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基础上,经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生态环境部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和备选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先进集体(4个)
1.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正处级,共4人,负责人为李国军。曾获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商)推进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特别贡献窗口单位、全国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国“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特殊贡献奖(集体)、首批辽宁省省级“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等荣誉。近三年,已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484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805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50个,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893批次;营商环境建设成果多次在辽报辽台报导,深入园区企业调研的主题教育实践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新媒体报导。
2.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正处级,共15人,负责人为张力军。曾荣获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先进基层党组织、沈北新区2022年度项目服务优秀单位等荣誉,2021年,沈北新区荣获国家农村黑臭水体试点示范区,2023年,沈北新区荣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沈阳市沈北生态环境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职能,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积极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大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低碳绿色发展,有力保证了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正处级,共42人,负责人为阎德升。获得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首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典范城市优秀案例”、辽宁省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誉称号。2023年9月,被中国环境报社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分局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积极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4.(备选推荐对象)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处级,共178人,负责人为曹洪。曾获“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2020-2021年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本着凝心聚力、坚持从严、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战场。
二、先进工作者(2名)
1.陈宗娇,女,汉族,1980年4月生,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部负责人。曾任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大气环境监测室副主任、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大气环境监测室副主任、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大气环境监测室副主任、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环境监测室副主任等,2020年3月任现职。曾获2022年辽宁省直属机关五一劳动奖章、2023年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带领大气团队圆满完成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全省空气质量预报保障工作任务,春节假期连续开展了近1个半月的区域和全省空气质量预报会商,获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报表扬。先后多次向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汇报全省及东北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建设发展情况。2023年结合辽宁大气污染特征及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省市两级预报业务框架,增设辽宁西部、辽宁中部城市群分区域预报中心,重点加强区域污染过程预报能力,为“十四五”基本消除重污染的目标而不断努力。
2.(备选推荐对象)郁文,男,汉族,1983年7月生,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信访处副处长(正科级)。曾任沈阳市沈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科员、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蒲河新城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科员、沈阳市环境监控与投诉中心普通管理岗位九级、沈阳市环境监控与投诉中心普通管理岗位八级、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普通管理岗位八级、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信访处普通管理岗位八级等,2022年5月任现职。曾获2015年市长信箱先进个人、2016年市直机关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17年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共产党员先锋岗、2016-2020年度沈阳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政治方向坚定,针对信访程序性特点,深入践行《信访工作条例》,不断优化、细化制度基础,针对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实际,建立了“模块化”管理工作法。针对信访复杂性特点,紧盯重点问题,建立了“日分析、周研判、月通报”工作法,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分析研判工作,搭建了相关数据统计模型、模版。针对信访指标化特征,实践工作中,推动研究“问题指标”,梳理“问题案件”,研究“解决办法”,明确“解决时限”的调度模型建立。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匿名线索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辽宁省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24-62788371
电子邮箱:lnhbrsc@126.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邮政编码:110061
辽宁省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