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度全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会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 编辑:生态环境人事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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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度全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会议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直属各单位及分支机构省直有关部门,省(中)直有关单位

经请示省人社厅同意,现将全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申报参加2023年全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正高高级、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初级不答辩),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答辩时间

2023年12月1日(周五)上午8:30

三、答辩地点

辽宁省工会大厦三楼多功能厅

四、注意事项

1.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答辩当日上午8:00

前报到,经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无误后,方可签到入场;

2.答辩人员要严守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答辩结束后立即离开;

3.答辩人员食宿自理;

4.请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同志将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到参加本次答辩的每一名专业技术人员。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4-62788530

辽宁工会大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

辽宁工会大厦电话:13940196693

                                          辽宁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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