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 编辑:生态环境人事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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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附后(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周六)

入场时间8:00,开考时间9:00。

三、面试地点

沈阳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东路12号)。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考前半小时开始考生抽签。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进入候考室前要接受安检,须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开始前,在同一组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持序号牌参加面试。待参加面试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待,不得自由活动。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并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字迹清晰),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

8.面试当天,考生视情况自备午餐。

9.考生在考点内要严格执行考试规则,服从考试安排。对违反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安排的考生,将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10.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做好路线规划,避免因交通拥堵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点内部禁止停车。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咨询电话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024-62780011

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024-62788340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24-62780330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00,13:30-16:30    

 

附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