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90号关于支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发展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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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

 辽环提复[ 2017 ]037

 

签发人:李德民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90号提案的答复

 

金连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说,抚顺县近40%的辖区面积在大伙房水源地一二级以及准保护区范围内,这使得抚顺县承担了十分艰巨的水源保护工作任务。抚顺县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绿色发展观,编制了《大伙房(神州北湖)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确定了“一核两带”建设格局,对大伙房水源保护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对于您提出的 “将北湖村、社河国家湿地公园、萨尔浒、白鹭岛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开发项目及年度重大项目中,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建议,我们认为这与我省既要保护水源又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对此,省市政府将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一、对于符合省重点旅游项目申报程序和条件的大伙房(神州北湖)水源保护区生态文化旅游项目,纳入省重点开发项目及年度重大项目库中。2017年旅游项目投资计划筛选重点旅游项目具体标准和条件如下:

1、具备一定投资规模,即项目总体规划投资额在亿元以上,且2017年计划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新建、续建或改扩建旅游项目;

2、项目的业态好、要素全、旅游特色鲜明,项目建成将会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3、开工建设的重点旅游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标准,具备相应的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

4、重点旅游项目应纳入国家以及省级旅游项目系统库统计范围内;

5、重点旅游项目应包含已纳入省发改委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旅游项目,均可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申请,并按照县、市、省等行政级别逐级筛选后,符合省旅游重点项目条件的,列入国家和省旅游项目库。

二、目前抚顺市政府已将萨尔浒、白鹭岛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列入抚顺市级重点项目并已按程序上报省有关部门,省林业部门将协助市县政府对北湖村(原台沟村)、社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积极向国家争取项目批复和资金支持。另外抚顺市政府也表示将积极做好水源地保护和发展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支持保护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以保障水源保护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保护水源的效能。

三、省环保厅目前正在积极组织编制《大伙房水库环水有机产业规划》,该规划将把经济发展融入水源保护之中,将为水库周边地区一产业、二产业和生态旅游业发展明确目标和路径,这将有利于促进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内绿色生态产业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将更加有利于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省级发改部门也将对水源保护区域内符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在项目审批、核准及申请国家投资方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优先支持。

目前大伙房水库周边生态旅游业刚刚兴起,处于低开发状态,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水污染防治法》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发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各级政府工作中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中应当妥善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省市县三级政府均应本着依法保护水源,在保护中促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开展绿色高端生态旅游,实现旅游业在转方式、扩内需、调结构、保环境、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功能,让人们从传统行业中解脱出来。改变“捧着金饭碗要饭吃”的局面,真正走出一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道路。

以上是我们的办理意见,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大伙房水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的关注,并真诚地希望委员们在以后的日子里,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20176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