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33号关于加强当前防治大气污染措施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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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

 辽环提复[ 2017 ]043

 

签发人:李德民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133号提案的答复

 

丁福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当前防治大气污染措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进展,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16年,我省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了16.4%;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增加了26天,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年度改善任务,PM10浓度7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1%,超额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年度考核任务。为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们还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坚持依法行政。2013年出台《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通过环境监理、视频监控等措施对扬尘污染实施全过程管理,全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出台《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快城市客运行业“油改气”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2013年以来已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86.7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出台《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积极推动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率,压减燃煤,全省集中供热率从2013年的92.7%提高到96.5%。《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5月已审议通过,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中根据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色,在餐饮油烟控制、城市扬尘防治以及在线设施安装等方面制定了适合促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条款,坚持防和治并行实施,并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规定。

二是加快调整能源产业结构,推进新能源建设,提倡能源清洁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我省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举措。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顺应全球能源转型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已成为我省能源发展的迫切要求。2016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新增70多万千瓦;年发电量18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风电装机容量达680万千瓦,发电量1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光伏装机容量达46万千瓦,发电量3.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9%。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发电量5.4亿千瓦时。水电装机容量为156.8万千瓦,发电量34.6亿千瓦时。新能源发展超出预期计划,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建设市场呈现健康有序发展态势。同时我省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连续三年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各市严格检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堆场料场等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市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在易产生施工扬尘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对城市内存在的裸露地、边角地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了裸露地绿化工作。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将餐饮油烟控制工作纳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尤其要以露天烧烤为重点控制对象。省环保厅正在研究出台省级餐饮油烟控制标准,通过健全标准体系,提高大气污染物控制限值,减少餐饮油烟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是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和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农业补贴,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减轻面源污染。一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2009-2017年,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近1.1亿元,对农民秸秆还田给予补助,在35个县累计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761万亩,提升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促进了农作物秸秆等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轻了面源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二是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2015年以来,在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资金中安排2980万元,在法库县、铁岭县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技术20万亩。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耕地质量稳步提升,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显著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显著提高,黑土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是多措并举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2016年起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通过“提升新车排放标准,严格在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维修治理”来实现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削减的。2016年4月1日起,我省已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相比国四排放标准各类污染物可降低50%以上,并在车辆出厂时已装配完备的污染控制装置。省交通厅起草的《辽宁省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已明确在我省建立实施机动车检测/维护制度,经检验为超标的车辆将进行维修治理(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也可以是治理手段之一),使超标车辆恢复正常排放控制水平并达标排放。我省已按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要求于2016年1月1日起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油,于2017年1月1日起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柴油。我省有关部门也按照上述方案加大了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同时我们将油品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考核中对相关城市予以扣分通报。

六是积极推进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拆除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明确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煤改电供暖项目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煤改电供暖项目到户电价的通知》等政策,明确了煤改电相关优惠政策,并协调红沿河核电公司提供煤改电供暖低电价资源,上网交易电价降至0.18元/千瓦时,比政府定价低56.54%,充分调动了企业实施煤改电积极性,2016年全省新增煤改电供暖面积386万平。同时背水一战,全省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鼓励全社会参与并监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省政府还派出督查组深入锅炉现场了解实际情况,耐心对企业宣讲政策,共同研究存在问题通过对拆除小锅炉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进展明显,全省共拆除燃煤小锅炉任务1万余台,有效减少了冬季燃煤污染。

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信息公开。提前国家要求一年,完成全省14个市新标准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和省气象局进行合作,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框架协议。专门研制“辽宁AQI在线手机软件”,人民群众可通过手机实时查阅环境质量信息。省级空气质量预报功能已于2015年12月15日提前实现,可对公众发布未来三天空气质量预报,沈阳、大连也先于国家要求时限具备预报能力并对外发布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网站实时对公众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企业排污数据,对治理缓慢、污染严重的鞍钢、华润沈海电厂等企业坚决在央视予以曝光。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国务院大气十条加强版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通过新建高效一体化供热设施,逐步淘汰老旧低效燃煤小锅炉,2018年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2020年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

二是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研究制定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政策,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等清洁能源技术,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十三五”期间,新增弃风电、弃核电供暖4000万平,新增工业余热供暖5000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2000万平方米。

三是实施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实施新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2017年,全省燃煤总量控制在2.01亿吨以内,原煤入洗率达到100%。2017年,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含 W 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实施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四是要实施城市全覆盖工程。全面控制扬尘污染。各市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实现“尘土不飞扬”。以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和水面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到2020年,实现城区全覆盖,“黄土不露天”,省政府将绿化指标逐市按年分配,对各市绿化工作进行量化要求。

五是实施绿色交通工程。提高城市公交、轨道交通承运比重,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比例达到60%。实施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城市核心区域禁行黄标车,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淘汰全部黄标车,实现全省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六是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并把责任落实到市、县、乡、村、组。2018年底,全省初步建立起秸秆收集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同时按照您提出的工作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的规划条件中就包括了项目绿地率执行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省住建厅将指导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尽职履责,加强绿地率执行工作。今年我省也将继续组织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作,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交通厅将组成联合督查组,督促各市加大施工等扬尘污染控制力度,要求各市加强对施工和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结合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和控制建筑工地扬尘专项督查,对施工现场围挡设施、出入运输车辆冲洗、现场沙土覆盖、施工运输车辆外出封闭、施工废弃物堆放、拆除时喷淋等预防扬尘污染的关键环节,加强管理,严防严查。要求沈阳市重点对五爱街施工工地等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市设立扬尘污染举报热线,并在24小时内对举报问题予以回应。

 

 

 

                                  

                                                                                                                                                 201753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